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鼓励全民创业,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指明了方向,所以现在非公经济发展是一片形式喜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从工商登记改革,特别是降低市场转入门槛,全面废除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资本实缴制,改为任缴制,工商登记手续由过去的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在一定程度上都极大的鼓舞了企业界的投资热情。
但是,问题也接踵而来:
如何扭转企业寿命不长,确保企业基业长青?
企业要生存发展,就要有对外合作,合作就会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与内险,对于这些潜在风险,企业如何做好前期预警与应对?
大多数公司的失败,往往都源于公司决策的失败,而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是股东会、董事会,还有经理办公会等等层面,最重要的就是股东会和董事会。那么,董、高、监在企业都需要充当什么角色,才能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如何将先进的理念及治理公司的思想转化成一套具体的制度设计呢?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要在各个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机构,所以现在很多国企、民企都有法律部。
消费法律服务,已经成为公司经营的常态及公司治理一种思维方式。
那作为企业法务工作者,如何帮助企业防范公司的法律风险,如何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呢?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法务工作者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为了帮助企业者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企业,为了帮助企业实现企业基业长青,法律名家讲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教授为大家带来《企业与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法律角色与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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