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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修行业的区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件的规定,装修行业按照建筑服务下设的装饰服务和修缮服务两个征收品目缴纳增值税。
二、如何进行进项抵扣
将消费者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人。
不能抵扣情形
1.如果消费者是小规模纳税人与个人是不能进行进项抵扣的哦。
2.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装修与经营活动无关,如用于集体福利、公司老总个人消费等也是不能抵扣的,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做进项转出。
4.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装修材料属于自购同时出现非正常损失也是不能抵扣的,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做进项转出。
5.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发票规定的也是不能抵扣的。
因此只有消费者是一般纳税人,且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不能抵扣范围同时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规定才能进行抵扣。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要求其前往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3%进行抵扣,如果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11%的税率(针对全盘外包)进行抵扣。
三、全盘外包与自行装修如何抵扣
举个例子吧!(前提为一般纳税人,且未超过购置不动产原值的50%)
1.如果选择全盘外包,假设装修服务费价格为100万元,企业当期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为:100/(1+11%)X0.11=9.9万元。
2.如果选择自行装修,假设找设计公司设计费用为10万元,材料购进80万元,装饰服务费10万元,企业当期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为:10/(1+6%)X0.06+80/(1+17%)X0.17+10/(1+11%)X0.11=13.17万元。
如果超过不动产购置原值的50%如何抵扣呢?
按照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修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还是以上述为例:
1.选择全盘外包,假设装修服务费价格为100万元,企业当期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为100/(1+11%)X0.11X60%=5.64万元,剩余的40%于取得扣除凭证的第13个月进行扣除。
2. 选择自行装修,企业当期可以抵扣增值税税额为:(10/(1+6%)X0.06+80/(1+17%)X0.17+10/(1+11%)X0.11)X60%=7.9万元,剩余的40%于取得扣除凭证的第13个月进行扣除。
四、如何取得发票
对方提供装饰和修缮服务,如果施工许可证或合同上注明开工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营改增后,可选择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工时间为2016年5月1日后提供的装修服务,可以按照按照适用税率向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消费者在取得装修服务时,一定要取得发票,以免出现纠纷时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主张。
2.消费者在取得发票时一定要看清增值税发票是否压线错格、项目不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接受,同时不能为了获得抵扣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不然后果很严重。
文字来源:重庆万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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