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方便乙方位于 的门面用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门面接用甲方电力,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同意乙方门面接用甲方提供220伏的电源接口。
2、由乙方自行购买电表和电力电缆安装,并对由其安装的设备所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
二、费用结算:
1.乙方采用独立电表计量,电费按 1.00 元/度(如供电局电价有调整,结算单价双方再商定),电费按 季度 实际用量结算一次电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结算电费通知单 30 日内(以甲方通知单日期为准)支付甲方电费。
2.甲方提供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付款资料后,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如逾期超过结算期一个月未缴纳,甲方将立即停止供电。乙方还需缴纳电费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缴纳日止,每日按欠费额的1‰计算。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电费通知单及结算单以便乙方核实付款。因甲方拖延给付以上材料造成乙方逾期支付电费的,乙方无需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于收到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收款票据、甲方公变用电发票复印件和费用分摊乙方需支付部分证明供乙方进行报账。
4、费用结算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无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明和规范乙方铺设线路路由,乙方安装电源设备、电缆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2.乙方按时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费用结算并出具相应发票或收据。
3.甲方为乙方的电力安装施工以及检修工作提供方便,乙方需在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条例,在施工期间甲方有责任指出乙方施工不足,并要求进行整改。
4.甲方保证正常情况下乙方用电需求(供电局检修主线或线路故障抢修除外),如甲方例行进行线路检修需要中断电源,须提前3日通知乙方。
5.乙方调整网络停止使用,须提前15日通知甲方,与甲方结清费用后方可撤离。
6.双方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无理由未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供电局检修主线或线路故障抢修除外),擅自拆除或中断乙方用电线路或设备。
2.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进行施工和缴纳电费。
3.如有一方未能履行上述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4.不可抗力(如遇地震、台风等)造成不能履行协议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遇到政府征用土地,合同提前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费用后,乙方无条件搬走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内,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定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本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就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开户行:
甲方账户名:
甲方账号: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