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村级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通过市委1号文件进行部署。今年一季度,我市兑现了农村“三大合作”组织2009年度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审核上报91家富民合作社交纳各项税收539.51万元,19家社区股份合作社交纳各项税收和基金194万元;上报满50户以上的104家符合条件的富民合作社分红奖励422.15万元和12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993.89万元。
在培育经济强村的四大举措中,每一项都“切中要害”。其中,在实行财政奖励方面,凡村级投资经营性实体及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部分)创收所交纳的各项税收,每年按当年对地方财政贡献的份额给予奖励;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投资建设物业载体项目,用于租赁经营的(不含一次性出售),免收地方行政性收费。为探索村级组团发展新模式,建立联合发展新机制,我市鼓励以各区镇为单位、以村集体为主体,联合成立纯集体性质的村级投资经营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今年首季,淀山湖镇在全市率先组建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统筹资源、实行组团发展。对村级联合投资经营性实体当年新增贷款利息,由市财政和各区镇政府各给予30%补贴。此外,对列入培育计划的经济强村开通村级经济发展融资通道,并细化了实施经济强村干部奖励政策。
为确保《工作意见》尽快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要求,将培育经济强村工作纳入各区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时,从各区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制订经济强村工作规划。突出优化整合资源,鼓励经济强村走强强联合、组团发展之路,用足用好政府可以调配的各种资源,实行优先配置、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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