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工程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估算700kN的说明
一、设计程序
1、确定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一般石油化工建(构)筑物均对沉降敏感,属于乙类;
2、根据合格的(具有审图中心盖章)地勘报告内容、结论及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确定基础形式;
3、如选用桩基础,则乙类工建(构)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应由静载荷试验确定,即我们所说的试桩及试桩报告的结论;
4、业主没有提供试桩报告前,设计单位可采用规范给出的计算公式结合地勘报告给出的数据,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估算值,并依此估算值进行桩基础设计。因此本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经按规范给出的公式计算,估算值为700kN;
5、由于此单桩竖向承载力是估算值,并且规范按给出的计算公式并不能完全与实际相符。因此在设计文件说明中有:“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以静载荷试验为准,在施工工程桩之前应进行单桩承载力静载荷试验(试桩),并及时将试桩报告结果提交设计单位确定……”等类似注明条款。
6、设计单位收到正式的试桩报告后,根据报告结论给出的单桩竖向承载力值,复核原桩基础设计,并与业主协商是否增减桩的数量。
二、施工程序
1、中标的施工文件中,包含了工程桩施工前的单桩静载荷试验的工程量;
2、中标的施工单位,接到设计文件首先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试桩),并及时将静载荷试验结果——正式的试桩报告提交给业主及设计单位,在得到设计单位确认是否更改原桩基础设计(可能更改)及业主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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