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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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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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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签证定义

一、前言介绍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那么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该如何做,才能处理好在施工项目在建期间发生的工程(施工)签证,顺利拿到钱呢?下面分享一下现场签证签订的注意事项。

二、签证的常见形式

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各类签证的内容、出具人和使用人都不一样,所起的作用和目的也不一样在结算时的重要程度(可信度)更不一样。一般不允许直接签出金额。

1、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

修改和变更。从造价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针对原设计所进行的 往往审价时对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最为信任。另外,有些管理较严格的公司,要求设计变更也要重新办理签证,设计变更不能直接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当合同有此规定时应从合同规定。

2、工程联系单

联系单,甲方、乙方、丙方都可以作为工程参与各方联系工作事宜使较其他指令形式缓和,易于被对方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

3、现场经济签证

(1)由乙方提出的,针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出现的问题和与原施工内容、方法出入的,以及额外的零工或材料二次倒运等,经甲方(或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后作为调价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现场签证,是指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用工、材料、机械台班、零星工程等数量及金额的签证。定额计价的现场签证,是指预算定额(或估价表)、费用定额项目内不包括的及规定可以另行计算(或按实计算)的项目和费用的签证。

4、技术核定单

(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属甲方原因产生的,由甲方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乙方提出技术核定单。

5、洽商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又称工程洽商,是指设计单位(或甲方通过设计单位)对原设计修改或补充的设计文件,洽商一般均伴随费用发生。
工程洽商一般是由乙方提出的,必须经设计、甲方、乙方三方签字确认,有监理单位的项目,同时需要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2)经济商:是正确解决甲方、乙方经济补偿的协议文件。

第二章 签证实施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零星用工

零星用工是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内容不同,基本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工程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临时拆除工作(例如:排迁工作),排迁工作属于所属工程业主单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往往在可研或初设内有体现,前期费用是多少金额。那么像拆迁工作,能不做一定不要做,可以协商业主单位自行进行找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或是以其他方式进行支付,同时也要规避“财评”风险,要有书面协议。

2、零星工程

不包括在中标通知书及清单中,有别于分部分项工程,举个例子:平整场地、基坑开挖(人工土石方、机挖土石方等为分项工程)等为分部工程,它们不是零星工程。零星工程也指不好利用计算规则和定额进行计价的造价相对较小的单项工程。
工程量较小的,造价相对不高的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

临时设施通常分为大临、小临。
1)大临 
(1)临时铁路便道、便桥;
(2)铁路岔线(包括场内线);
(3)汽车运输干线便道;
(4)临时轨节拼装场、成品场、材料厂、存梁场、钢梁拼装场;
(5)大型临时通信工程;
(6)临时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和临时电力干线;
(7)临时给水干线管路;
(8)独立桥大桥施工用的临时支撑和大型钢结构制造场先进;
(9)长大隧道施工用的钢结构加工场;
(10)施工车辆通告所需的渡口、码头、浮桥、吊桥、天桥、地道等、

(1)大型道碴场的场(厂)地土石方、圬工、大型石料厂、砂场。

2)小临
(1)为施工及施工车辆(包括临管)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屋(如三用堂、广播室等)和生产、办公房屋(如发电站,变电所,空压机房,成品厂,材料厂、库,堆料棚,停机棚,临时站房,货运室等)。
(2)为施工或施工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牵引变电所等工程和施工队伍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包括汽车、马车、双轮车道),工地内运输便道、轻便轨道、龙门吊走行轨,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队伍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达不到给水干管路标准的给水管路等。
(3)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包括临管)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水井、水塔、水池等),临时排水沉淀池,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整备设备(煤、砂、油、清灰等设备),临时信号,临时通信(指地区线路及引入部分),临时供电,临时站场建筑设备。
(4)其它。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项目内容以外的临时设施

※按照大、小临时工程业主单位或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或不得不进行增加、补充的事项。按照具体增补的具体内容进行具体处理:①业主单位要求增补,可协调业主单位出具“书面”文件写明具体增补事项,这里有一个“主动”和“被动”关系,“主动”和“被动”关系到最后“财评”的结果是否审减。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补,可进行“书面”文件进行申请和业主单位的批复。最后确定增补事项,按照施工方案“动态”管理原则,进行“大临、小临”方案进行变更,变更体现增补的具体需要的工程量、投入的机械设备型号、材料数量规格型号、配备的人员等具体事项,方案变更报审、批复完成后,再具体实施过程中再签订工程签证,并附过程影像资料。

4、隐蔽工程签证

隐蔽工程签证单从土建上面讲一般是正负零以下的工程记录或者被覆盖和预埋的后期无从考证的签证单,一般的签证单后期可以考证。而且签证单只负责反映现场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工程量计算,因为工程量的计算是审计部门来做决定的。

※隐蔽工程签证大多数存在的原因在于工程项目前期地勘单位的地勘不准确。例如:地勘报告体现基础开挖土的类别为一、二类土,现场实际土质可到达三、四类土。那么,根据实际情况,可双重进行现场“签证”确认。①联系地勘单位,确认土的类别,将一、二类土变更为三、四类土。②现场进行签证,请业主、监理单位共同确认。最后按照三、四类土的土方量重新进行组价。

5、窝工

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甲供)的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针对窝工留存对应的过程资料,施工日志是尤为重要的,在写施工日志不光要如实填写,同时也要学会“上下”对接,要与监理单位的监理日志大致对应。往往施工项目也会安排专人每天拍摄“影像”照片或视频。
针对图纸修改需要协调设计单位时,必须报备业主单位。这里有一个提前性,要超前协调设计单位,并做好跟踪。如果没有及时答复,请业主单位协调。最终找业主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现场进行停工,应提交“书面”审评,走批复流程。“书面”审评要体现具体起止日期,并说明具体停工原因,以及详细的作业人员数量等事项。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

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二、签证填写的优先顺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做好不要签证单

签证直接签金额就大大减少甲方事后审价审减的空间。但乙方仍应注意证据的保存,因为当甲方工作人员变动时,只有金额没有其他佐证很容易被继任者视为存在猫腻。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只签工程量

不是说工程量不重要,工程量也是必须签,但是最终落到纸面还是钱,有量有价才是一份完整的签证。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照清单或现价进行套取,体现出具体价格。

3、能确定工程数量的,内容上就不要写事实

因为你写事实,不就为了一个结果么!既然能一次性出结果的,就不要费两次。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能用文字描述清楚的,就一定要写文字,就不要用什么示意图,草图。这都是辅助,毕竟让别人去猜还是很不合理的。这里说的附图,并不是指的现场作业过程中的影响资料。

5、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

三、签证要把握好总体原则

1、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
(1)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
(2)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
(3)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四、现场签证需要把握的四大措施

1、组织措施

现场签证,应处理好以下几点:
(1)现场签证必须要有各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等)代表签字,同时签证单由几方建设主体各保留一份,结算时由业主亲自交给审计单位,签证单应连续编号。
(2)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
(3)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要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重视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现场签证应清楚明确,否则会为结算留下隐患。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签证,要具体数据清晰明确;发生的措施费用是在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签证要留好证据;发生的项目风险不属于承包商应考虑的范围内的,也要作好记录。
(2)隐蔽工程环节。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签认关。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即将被覆盖的工程部分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的记录:
①基坑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
②孔桩填芯深度;
③基槽开挖验槽记录等,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能事后补签。

3、经济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需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
(1)工期延误赔偿的相关签证。按索赔程序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
(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是否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结算,对于需要办理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进行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4、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合同签订时的管理,若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建议尽可能在合同中明确如下内容:
①工程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②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③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④工程保险、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⑤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⑥措施费用调整的原则和范围;⑦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等;
(2)遇有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如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时,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用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成代用情况等。
(3)停工损失。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电、停水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造成的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停工的损失;对于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致使长时间停工损失,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内以书面形式签证停工的起止日期,现场实际停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等,并列出明细表;额没有规定,如何界定和补偿,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规定来决定。

第三章 经验总结

一、熟悉合同

应特别注意有关成本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

二、及时处理

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做到一事一签,一次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

三、严格签证

这是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分析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该签证的就签证,不该签证的就不签证。应当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以免最后浪费精力和成本。
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签证的原因(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等,否则甲方可能不予签证。
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
处理: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的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处理:需要进行签证,可提前发文给“上级”单位,请“上级”单位给予书面回复,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到底做不做。往往施工人员的通病就是对“上级”的“迁就”。但是一定要知道,“逆来顺受”的工作不好做,不能让任何人“肆无忌惮”。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请打进行施工作业,没有任何毛病,不要去“迁就”,必须有一个“对上对下”负责人的态度。

第四章 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不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或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有理有据的上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映上,审计时能够一目了然!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不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不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不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5、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6、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7、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8、工程签证时间控制: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的签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9、办理签证时工程量怎样签的问题,在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甲乙双方或多方现场实测作为签量的依据,此时得事先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以便在现场测量的过程中就能得到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结果,这很关键,因为现在的签证一般都是多方或多人参与,要是事后就没有多大余地,除非你和各方关系特别好;
10、签证办理时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及时办理,但在很多时候未必是好事,如属隐蔽的内容,如在施工过程中就急着办理,那只能在如实的情况下了,如存在一定的虚量恐怕就没人敢签了,所以时间的问题一定要把握好,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
11、能挣钱的签证一般都在隐蔽部分,所以在隐蔽部分得考虑怎样才能多办签证,包括你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都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另外在一些地基处理等问题施工方应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建议性的处理方案;
12、签证最终也还是量的问题,所以没有虚量的签证不叫签证。大家好好在这上面下功夫。

第五章 甲方、中介方签批签证的常用方法

一、只签名

这种情况只能称阅过,相关人未发表同意与否的意见,在结算时这份签证的可信度就大打折扣了。

二、签名+“同意”

实例:

某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计量控制,施工中发生了土方外运项目,乙方及时向甲方申报签证,在签证的内容栏乙方填写:一方工程量为“4290m3”,签证单价为“20元/m3”。甲方代表阅后在审批栏签名及签批“同意”二字。
分析:“同意”两字看似简洁实则意思含糊:是同意乙方所报工程量属实呢,还是同意乙方所报送单价呢,亦或二者都同意呢?从乙方的角度出发,便认为是工程量及单价的报送数均被认可并可作为结算依据,但严格说,这张签证是不可以做为结算依据的。原因如下:
a.甲方代表在本张签证上所签的任何文字都是毫无意义的,即甲方在委托监理工程师监管工程后是无权签署施工现场有效签证的。而乙方往往认为甲方(即出钱者)都签名认可了,怎么还不算数呢?这种想当然的错误理解是乙方尤为注意的。
b.一般,作为现场项目监理代表,他只有权签署关于确认工程量数量大小的签证,关于单价认,他应交给造价工程师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分工与权限按合同规定),核算后的单价送报总监理工程师再行核签后方能生效,才能作为凭证进入结算。
因此,如果在合同中甲方授权监理管理工程的话,则仅有甲方签名的签证是无效的,还应监理签字,则该签证的处理结果可能是:工程量得到认可,单价经过审核后未必得到认可,造核人员也可能签按10元/m3(假设)进入结算。

三、 签名+“情况属实”

如果甲方签署意见为“以上情况属实”,则充其量只能作为费用与工期索赔的证据,而并非签证能否增加费用或者顺延竣工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
如是“以上情况属实”,甲方及咨询公司根据合同的结算方式,审查结算内容的合法性,如有重复计价现象,甲方及中介咨询完全可以拒绝结算重复计价部分,“以上情况属实”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
某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所有的经济签证单上签字栏写的都是“情况属实”,按一般人理解应该就是同意了。
有人曾就经济签证问题咨询过他,所签“情况属实”应如何理解?
他回答是自己仅仅是见证乙方做的事情属实,工程量和价钱由甲方自己核定,原因是怕管多了甲方会认为监理方为乙方说话。
以上签证方式,既无意图又无详细记载资料,含糊不清,是对是错无法分辨,签证方式很不使人很难相信签证所表述的内容。

四、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

如是“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那就另当别论了,甲方既确认了事实的存在并同意支付事实的费用。如确属签证人员失误引起的重复计价,中介单位应将问题提交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中介方一般只能认为甲方愿意额外支付此项重复费用因某种理由补贴给乙方。

五、 签名+复核后的描述性签证意见

签名要由合同规定有权之人签署,签证内容要有描述性,是认可乙方报送的量还是认可价,如经复核认为乙方填列的内容不实,签批上实际情况,及如何列入结算(如列入直接费,列入税前造价,该价即为税后造价等等)。

第六章 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某办公楼工程由乙方施工,该工程施工现场土质不好,需换填片石,换填完成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了签证单,乙方填写的签证内容为“现场土质不良,一致同意换填片石,挖土方xx方,填片石xx方”,现场业主代表签证“情况属实,片石xx方”,但结算时工程审价人员却把挖土的项目扣减,填片石项目只给材料钱,说签证写得很清楚“片石xx方”,所以本页签证只需补片石材料钱即可。
分析:乙方所报签证写的越详细越好,要把自己做的每一滴都写上。从签证内容的优先级别,能签金额最好,只签量,竣工结算时再套定额有些麻烦,造价事务所审价时容易不确认,不如直接按市场价协商好直接签证上金额稳妥。

二、案例二

签证单要内容详细

第七章 结束语

工程现场签证是以书面的方式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和产生的特殊费用进行说明,这些内容又会直接关系施工单位等的利益,所以要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尤其是针对投标报价包死的项目,到了结算环节更要调整设计变更与现场的签证情况。所以,必须重视现场签证,其记录现场发生事项的资料,对后期的分析审核以及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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