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浙江、安徽、湖北、辽宁、天津等省市公布了实施细则,针对细则中的过渡期(分类登记)、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扶持政策、收费定价(收费逐步放开)、投融资创新、退出机制(奖励/补偿)、财务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随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浙江、安徽、湖北、辽宁、天津等省市公布了实施细则,针对细则中的过渡期(分类登记)、土地政策、税收政策、扶持政策、收费定价(收费逐步放开)、投融资创新、退出机制(奖励/补偿)、财务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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