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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配喜欢Ta”

这篇稿子的核心内容,其实是一直以来想说的话题,虽然导火索并不是。
最近忙,很多事儿没有随时关注,比如之前追的很及时的《披荆斩棘的哥哥》现在忘记播出时间,比如粉丝群里几百条聊天记录在吵什么我并不知晓。
而我和一位网友朋友的对话,也同样走到了今天话题的中心——
“你就不该喜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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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对张淇李承铉组最新一期节目的表演《达拉崩吧》我觉得呈现效果一般。
《披荆斩棘的哥哥》这档综艺中,因为《Yellow》和《悟空》的表演,我蛮喜欢张淇,这哥们的嗓音条件、音域都蛮不错,周边花絮中展现的性格侧面也挺有趣。
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位不惑之年却充满少年气、清新不油腻的摇滚帅哥。

但我的立场始终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
即便我有自己好感的艺人,但假如他的表演我不喜欢或有瑕疵、硬伤,我也不会“容忍”。
我不认为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无底线地包容他的一切,适度的鞭策和激励才是YYDA(永远的爱)。
我更无法接受只要自己喜欢的选手没得第一便归因于 #节目组有剧本黑幕/对家出鬼保皇 等理由。

我们活在拟态现实,所看之物皆为镜映。
活在楚门的世界里,也只能依据既有信息做判断。
不能结果好就是理所当然,成绩差就是剧本安排。

那不是玩赖儿吗?
不光玩不起,更是没自信。
当然话不能说死,暗箱操作的情况确实有,毕竟综艺节目有剧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
大致走向肯定会固定好,可能买什么热搜都策划好了。
但摸着良心讲,以《披荆斩棘的哥哥》第九期四公表演单人竞演为例:
陈小春一开场我就知道他赢定了。
《算你狠》讲述爱情里被欺骗的不甘与愤怒,舞台改编中加入小丑元素,原本个人的愤懑与小丑角色代表的群体愤恨融于一体,配合明暗交错的长阶梯舞台设计,创意简直就是妙。

前几次表现抢眼的张淇这次单人的《战》不尽如我意。

“团歌”没有黑豹乐队的参与,独自一人的淇子显得势单力薄。

中间加入的rap于整首歌而言不算惊艳,只能说有时候意料之外不一定收效奇佳。

林志炫的《空》一如既往的稳、准、好,听他唱歌确实是音乐会水准的享受。
但问题在于:他总是落在观众预期里,永远的90分。
60分撵上90分看似要跨越30分,但远比90分增加5分难度小。
且人们常叹服于进步的程度,而非梯度。
在这个舞台上,所有人都想方设法突破自己。
虽然保持风格也是一种风格,但在其他32位哥哥的对比下,观众总会期望捕捉新鲜感。

尹正的《一剪梅》在其他几位的映衬下,相形见绌。
如果有得选,尹正自己也不想唱这首歌。

陈小春现场第一名拿得没毛病。
竞演类节目同时具备好看性和残酷性——
好看性,在于演员为了赢得名次不遗余力地想办法征服观众。
残酷性,在于现场效果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一枝独秀难拔头筹。
所以才会说选歌、改编、舞蹈、舞美处处皆是学问,作为一项综合艺术,舞台表演是视听上的双重愉悦。
即便是表演者自己认为有遗憾的舞台作品,也有可能成为比赛第一。
或者说,舞台艺术本身就是不完美的艺术。
一场表演的名次说重要,因为它决定队员的去留。


说不重要,因为审美是件主观性很强的事儿。

换批观众,换种形式,没准儿结果就变了。
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正是此理。
但好的表演,可以成为保留节目。

在今天这个互联网时代,依然值得被反复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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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初,我很讨厌“粉丝”这种称谓,因为它带有强烈的归属色彩。
听了一首歌、看了一部电影,对一位歌手、一个演员/角色产生好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它和你当下的个人情绪、审美意旨关系很大,反倒未必是对艺人一见钟情。
更何况你以为喜欢的对象未必生活里真的是镜头下的样子。
不谈日后深入了解的上头,单纯说在某个瞬间喜欢一个人、一首歌,和欣赏一朵花、一棵树,又有多大区别呢?


但饭圈是如此爱圈领地、贴标签,但凡产生丁点儿好感,都有被划归为粉丝的“风险”。
更别说假如有成为粉丝的倾向。
圈层文化的扩张的直接后果,就是对个人的好感高过对作品的欣赏,感性的激情多过理性的思考
最终湮没了观众,仅留下信徒。
当观众成了信徒,艺人顺理成章被推上神坛,成了光环加身的偶像。
而偶像,是不容亵渎的,完美无错的。
观众呢,天然带有批判的本性。



观众是什么人?
空长一张嘴,不行也不上,但就要哔哔,且有权哔哔。
哎,就不当演员,但就要点评,你还就没辙。
从接受论上说,艺术作品一经问世,便不属于艺术家本人, 而是属于观众。
批评,是观众的本色。
艺术家和观众互为主客,在理性的舆论环境下,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
谁也没想到,网络技术发达的今天,物理距离虽然不是障碍。
但开放麦不再开放,异见者动辄被捂嘴,明哲保身者选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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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哪怕你是普通的“路人”,同样难逃露出一点狐狸尾巴被按头安利的命运。
臭名昭著的名声很坏的“(恶性)粉圈文化”是“粉丝”集聚的极端产物。
一个个单独的个体集结成群,发展成有规模的非正式组织,有的甚至有明确的规章制度需要遵守。
很多明星的粉丝群、后援会需要做任务才进得去。

加入组织的仪式感越强,“大家庭”的抱团意识就越浓。


在这样的机制下,一些原本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也会逐渐消沉,选择遵从大多数。
为了成为“一家人”学着适应规则,投票、打榜、氪金、反黑,将自己训练成合格的卫士,铲除异己……
最后事情演变成:在微博发了关于某人的内容,就被按头成为粉丝,一旦评价其他人,立即成为“有粉籍”的异见“黑子”。
对待异见者的手段太丰富了,轻则言语攻击、重则投诉举报。
著名的“#227事件”已经向我们展示了——
仅仅因为喜欢的方式不同,人可以对立到什么程度,造成多大的恶劣影响和破坏。
并非所有的粉丝群都是如此,清朗行动整顿下,带头作不良示范的群体已经受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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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一直强调再强调,审美是非常主观的事。
审美的形成,和个人的知识水平、文化背景、成长环境、欣赏能力有割舍不掉的关系。
如果碰巧喜欢了同样的作品、相同的人,那说明两者当前的审美情趣很相似。

但并不意味着喜欢的“点”是一样的,或者喜欢的方式一致,甚至未来是否依然喜欢也很难说。
一个喜欢去现场追,一个满足于看视频;
一个觉得他所有舞台都无与伦比,一个承认他所有表演独一无二;
一个为他痴狂为他醉,为他打榜为他氪金,一个生活调剂看看他,线上应援偶尔做;
……


因为爱的不够深入,因为没花钱,所以失去话语权,“你不是真情实感的爱”
这,是正确逻辑?

但似乎已经成为打击“白嫖者”的正常逻辑。
这是什么权力外化?又是什么追星达尔文主义??
人与人有不同,但对同一个人的喜欢,起码不应该成为互相攻讦的理由。
因为爱集结,终沦落为恨才值得?
不是因为不爱被曲解,而是因为不够爱被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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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在的舆论环境,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举一动有人“监视”。
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万事万物都难免不完美,艺人是人,也是如此。
粉丝滤镜可以选择性忽视,但真正为了偶像长远发展的,一定是不失时机地提醒。
蝴蝶破茧,需要巨大的耐心和毅力,因爱它帮其剥离茧房,看似帮它清除障碍,实则剥夺了它积聚力量的机会。
连破茧之力都没有,拿什么振翅高飞?
最后等着它的,最坏的结果是死亡。


即便没有瑕疵,对作品的评价人人不尽相同,这本是常态。
到底从何时开始,表达无感或不喜成了原罪?
动不动就是“专注自家”、“不了解请不要评论”、“我家xx还在成长期”、“xx有很大进步空间请对他宽容点”、“要放眼未来不要太苛刻”……
我若坚持表达意见的自由,便成了活一定很不幸吧才对别人这么苛责”、“算什么牛鬼蛇神也来评价我家xx”、“蹭我家xx流量的吧求别cue”……
同一首歌的表演不可以对比,同一个角色的演绎不能“拉踩”,同一场比赛禁止评价……


为什么不能比?

有什么不能比?
有不同想法可以求同存异,没准儿还能碰撞出新火花。
着急捂嘴是什么意思?
不敢比吗?是心虚吗?

有人说你不是讲审美有主观性,那为何要比较?
审美虽有多元性,比较依然有意义——
它通过观众反馈激励艺术家创作更优质的作品,也竭力清除消极竞争的惰性。
制定规则,不是为了戴着镣铐跳舞,是在限定的主题下展现边界内的美感。
一旦行业内水涨船高,规则不再适用,便会自发更新换代。
这才是良性发展。
反馈,就是行业前进中的关键一环。


不允许存在反馈,如何要求艺人、作品有提升的空间呢?
如果表演者自始至终得到的,只有鲜花和掌声、肯定和赞扬,没有竞争对手,亦无鞭策激励,所到之处粉丝追捧,所赚钞票盆满钵满。
你猜他是会认同自己能力非凡,还是劝诫自己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上一个自信被星爷选中是因为自己演技好的“顶级流量”,还没出来呢。

最后,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表达自由。

也请每一位观众,认真对待自己的表达自由,文明理性,审慎负责。

-End-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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