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宣城两部门发出通知,这项费用标准出炉!

 学科类校外培训

政府指导价


宣城市发展改革委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56号)、《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办发〔2021〕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核定我市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

全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基准收费标准为:

10人以下班型为45元/课时·人次,

10—35人班型为30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班型为15元/课时·人次。

每课时时长为45分钟。

各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工作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等信息。各县(市、区)要按规定加强制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质量、培训进度、课时设置等标准规范,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2.培训机构应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3.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落实好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策,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要加强“双减”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预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确保收费政策平稳落地。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高中阶段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宣城市发改委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海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拟实行政府指导价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何时出台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试行价格出台
“一堂课1000元”不再!湖南校外培训收费有了定价规则
紧急下架!整改!政府指导价来了 严重超标100%
重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收费:10人以下,45分钟40元,你有啥意见?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