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原文,即: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本章继续围绕“不争之德”进行结论,“不争之德”也就是“用人之力”,是“配天古之极”的。本段分两个层面来阐述。
今天,我们先进入第一层面:“不争之德”是本章的论点,也突出了整个《道德经》的中心论点。“不争之德”是老子对于担任一方长官的人提出的为官准则。
只不过,“不武”的动机是爱民,实际上倡导的是不发动战争;
“不怒”、“不与”的动机是爱兵,实际上是防守方略在“慈爱”方面的具体运用。
归根结底,就像老子最后说的,“善为士者”必定是善战者、善胜敌者、善用人者,即善为道者。
善为道者谦退不争,也正好完全符合了上天的最高品德,因此被称作“配天古之极”。
本章中的“四善”均为“不争之德”的行为,
正如《道德经》第六十一章中所说的“大国者下流”之意一样,也是讲他的“无为而无不为”的“道”;
亦如《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中所说的“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还有《道德经》第八章和第二十七章都是讲了很多善的行为……
老子的意思是说,不管是战还是用人都要不争、无为。所谓“配天”是讲这种作法是“人法道”的行为,是符合天道的行为。
在人世间践行“不争之德”是最高尚的道德。让我们炼就一身不争之德吧,做一个最高尚的人,这才是人生真正的骄傲和自豪!
而以人民至上的谦下用人思想,则应该成为君王执政、团队管理、身心管理的根本原则。
“不争之德”,这是老子极力推崇的“配天古之极”的最高境界。
“不争之德”不仅是将帅们应贯穿的军事原则,而且也是办好企业、和睦家庭和完善自我修养的根本原则。
“配天”之德,是指“不武”、“不怒”、“不与”和“谦下”。
“不武”,要求人们在解决与外界的矛盾和纠纷时,不诉诸武力,最好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来解决。
“不怒”,就是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气急败坏,而要保持心平气和的心态。
“不与”,就是不与他人发生正面冲突,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谦下”,就是要真心尊重他人、恭敬他人,不自高自大。
这就是老子所说的不争强斗气的道德;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发挥人的积极性;这就是老子所说的遵循客观规律,这些都表现了老子无私仁义之至的不争之德。
老子提出的“不争之德”,就是不要发动贪争的侵略战争。
“善为士者不武”是表明了老子反对侵略战争的观点;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不与”所表明的是,即使是正义战争,也要不随便发怒,不强打硬拼,也要采取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和克制忍让的态度。
这既是一种仁德制胜的战略,也是不可轻敌的战术。
这正如《道德经》第三十一章中所说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也正如《道德经》第六十九章中所说的“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等思想的体现,这些都是讲的不以兵强取天下。
不同的是,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章讲天下神器,不能以兵强取,因“兵者是不祥之器”;而本章则是继续讲,不以兵强取天下的思想,但重点是“配天”。
今天的分享先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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