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解说:曰,甲骨文是指事字,在“口”的上方加一短横指事符号,表示嘴巴的动作。金文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突出了表示说话动作的指事符号。隶书则写成与“日”相似的字形。说文原文:,曰,詞也。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凡曰之屬皆从曰。王伐切。 释文:曰,措词,正式表达。字形采用“口”作边旁,“乙”作声旁。也像口气外出的样子。所有与曰相关的字,都采用“曰”作边旁。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写作、,表示人口發出聲氣,本義是言說。許慎以“詞也”為訓是將曰當作虚詞看待的,“曰”在先秦確有虚詞用法,但那是屬于假借,所以“詞也”只是它的假借義,並非本義,許說不確。又,曰字西周金文寫作,春秋以後寫作,與篆同,並不从乙聲。故《段注》本改作“从口、,象口气出也。”注云:“各本作“从口、乙聲,亦象口气出也’非是。《孝經音義》曰:‘从乙,在口上,乙象氣,人將發語,口上有氣。’今據正。”凡是从曰的字,本義大多與言說有關。不過本部“曹”却不从“曰”得義,初文从“口”,本義為偶,字見甲骨文。字源解说:“乃”是“奶”的本字。乃,甲骨文是象形字,像女性胸部侧视时突出的乳房。有的甲骨文像女子胸膛上两个隆起的乳房。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书加一撇,表示胸壁,强调双乳从胸壁突出。有的隶书失去乳房形象,突出了“人”的形象。当“乃”的“乳房”本义消失后,隶书再加“女”另造“奶”代替。 说文原文:,乃,曳詞之難也。象气之出難。凡乃之屬皆从乃。,古文乃。,籀文乃。奴亥切。 释文:乃,说话措词迟钝。字形像语气出口很难的样子。所有与乃相关的字,都采用“乃”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乃”字。,这是籀文写法的“乃”字。需要了解的内容:字見甲骨文,作,或謂扔字初文,或謂奶字初文,不能定。但“曳詞之難也”肯定不是其本義。“象气之出難’之說显然也是附會之談,不可從。本部隸“”、“”字,以其初文(作、,作、)看,均非从乃得義。隶书、小篆、金文、甲骨文、骨刻文、骨刻原图
说文原文:气欲舒出。ㄅ上礙於一也。丂,古文以爲亏字,又以爲巧字。凡丂之屬皆从丂。苦浩切。
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写作,與甲骨文“斤”()所从的部分形同。而“”是斧柯的象形,故丂即柯的初文。許慎字形分析不可據。本部所隸除最後一文為丂之異體外,余均不从丂得義。字源解说:“可”是“哥”和“歌”的本字。口,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发声。可,甲骨文(似竽的乐器)(口,发声),表示和着音乐唱歌。金文、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竽形写成”丁“。当“可”的“吹笙唱歌”本义消失后,篆文再加“可”,另造“哥”代替,表示对唱。当“哥”本义消失之后,篆文再次加“欠”(撮口而吹),另造“歌”代替。说文原文:可,也。从口、ㄛ,ㄛ亦聲。凡可之屬皆从可。肯我切。释文:可,肯。字形采用“口、ㄛ”会义,“ㄛ”也是声旁。所有与可相关的字,都采用“可”作边旁。例如:其味相反,百皆可于口。——《庄子 · 天运》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作,用為可否之“可”,字當从口,ㄛ聲。本部所隸字義均和“可”無關。字源解说:乎,甲骨文字形在号角上加三点指事符号,三点指事符号代表吹奏的气流通过号角发出的声音,“乎”表示号角吹得紧急、响亮,代表部落的紧急“呼叫”。兮,甲骨文字形将“乎”的号角上方的三点减去一点,表示呼的气力不足。金文、和篆文承续甲骨文字形。号角吹不出任何声音叫“亏”(表示完全缺乏中气);号角吹得“嘘嘘”无力叫“兮”;号角高亢并紧急叫“乎”(“呼”,部落紧急招集的号角);号角吹得音调悠长、稳定、没有起伏变化叫“平”(号音平直,表示平安无事,没有警情)。说文原文:兮,語所稽也。从丂,八,象气越亏也。凡兮之屬皆从兮。胡雞切。释文:兮,说话时作较长停顿。字形采用“丂”作边旁,上部的“八”,像气息越来越亏缺。所有与兮相关的字,都采用“兮”作边旁。例如:葛之覃兮,施于中谷。——《诗 · 周南 · 葛覃》需要了解的内容;甲骨文作、、、诸形,並不从八,用作地名與時間詞。到西周金文,上部才渐訛為八形,而有形兮字,初文本象某一種物形,用作語詞當為後來之假借。許慎所釋本義及字形分析不可據。凡是从兮的字,本義與辭氣言語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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