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说的是我们既然要重用一个人,就要对他表示充分的信任。
假如作为老板的你原先对一个重要岗位的人十分信任,但是他辜负你的信任,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并且还带走了一些项目,让你损失了很多钱,伤的不轻。
而且你之前也有过几次错误的用人决定,经历了这些变故之后,你会因此变得多疑、充满戒心吗?这些事会让你增加对他人的设防之心吗?你的用人逻辑会改变吗?
多数企业老板的用人逻辑无非两种:
一: 先选择相信某个人,直到不争的事实证明他是错的。
二: 先假设某人是不可信的,直到他(她)证明自己可信为止。
境界比较的高的企业老板,会选择第一种,他们会把人往最好处想,同时准备好接受偶尔的失望。”
因为他们坚信一点,被人欺骗的概率始终还是很低的,再说了,也只会给别人骗一次而已,只要不让别人有机会对他造成毁灭性伤害即可。自己也只不过感到一时的痛苦和失望而已。
如果仅仅因为几次被人欺骗,就从此对所有人都充满戒心和多疑,那反而会更多员工灰心丧气,同时也会让优秀人才离开团队。到最后,损失更大的还是自己。
所以,胸怀坦荡地信任别人比狐疑寡信的好处大得多,害处小得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相互的,多数员工还是不想辜负老板的信任,他们会感到自己有责任维系这份信任。这份信任也会让他们感到自身是有价值的,正是这种价值感让他们充满动力,他们不想老板的信任落空,他们会更忠诚、更努力、从而会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那老板始终还是那个最大受益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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