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小L,你去看眼睛了没?现在怎么样了?”
“我下午去521,那个眼科医生不在,说是出什么外诊去了;我左眼现在基本看不见,我爸现在带我去看急诊。”
啊?下午还只是蒙了一层雾,这会儿就看不见了?我的心马上就悬起来了。
“班主任,我跟那个外面的学生打电话,一直没人接,你看能不能帮我在高一班主任那儿查一下,我觉得他们是高一的,高三的我都认识。”
“好,你先去看病。”
我想了一下,先联系校办小赵,她是负责联系意外伤害险的,应该在事故发生24小时以内先跟她打招呼。
没想到小赵说之前学校打羽毛球时她的眼睛就被羽毛球打到看不见,但是住院一礼拜降眼压、除淤血,很快也就好了。
阿米豆腐,希望如此,可千万别出什么大问题!
再到学校的微信工作群里去问教导处田老师,今儿下午来的那帮外面的学生是干嘛的。
一会儿,田老师回话了:
“是高三回流生来高考报名的。”
回流生啊,这就有点麻烦了。
所谓回流生,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不知根底,是教育局安排了在我们学校高考报名的。一般来说,田老师那儿留下的多半是他们家长的联系方式。
“有回流生在咱操场上打羽毛球,打到我班学生眼睛上,我班那孩子只留了人家电话,当场拨通了,现在怎么打人家也不接了,你能明天上班后查一下电话的主人吗?”
原校办主任先出声了:“可以查一下监控。”
接着田老师也提供了办法:“有高考报名单子,上面有照片。”
好,办法有了,他跑不掉!
结果跟某人电话说起这事,被他气了个半死:
“这种运动场上发生的意外,人家不承担责任,要有责任也是你们学校的。”
再不是故意,你打球伤了人家,能说跟你无关?
你怎么能说出这种无耻之言?!
“你这种说法是出于同情,不是法律。”
胡说八道!我再怎么不懂法律,也知道伤人要赔偿,杀人要偿命!
大概小L命好,第二天我联系他时,左眼已经能看见,还是有层雾,诊断为“外伤性虹睫炎、继发性青光眼”,不用住院,滴眼药水就可以,明天复查。
这下心放下来了。
找到这个回流生也比较顺利,等到大家坐到会议室里,人家痛痛快快承认打球一事,还说今天过来就想顺便看一下昨天那个学生眼睛怎么样了。
至于电话不接,他说在学校手机关机。
OK,只要你有态度就好。
小L和他只一会儿就达成一致意见,人家去高考报名表上签字,小L轻松地回去上课了。
拍拍衣服,我也轻松地回办公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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