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澧州是孟姜女故事的中心发祥地(一)
目前,关于“孟姜女故事”的发祥地之争,愈演愈烈,众说纷纭。究竟何地是“孟姜女故事”的中心发祥地?看来还是需要用历史资料、实物资料去鉴证。2007年12月初,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推出了“寻找孟姜女”专题节目,该节目指出“孟姜女故事发祥地”有很多。经过长期的考察、研究,我发现湖南澧州才是“孟姜女故事”的中心发祥地。我们目前可以见到的关于“孟姜女故事”的最完整的历史资料,莫过于清同治六年,澧州人郭青编写的《孟姜山志》了。在该书中,
早在康熙年间,湖南澧州家山就曾发掘出一块晋碑,名叫《孟姜故宅碑》,碑文为晋人卓(车)云於太康六年撰写。由此碑可知,远在西晋武帝之时,即公元285年,当地就已经有祭祀孟姜女的风俗了。大约五百年前的明嘉靖年间,湖南澧州是孟姜女的故里就已经得到了当时朝野的认同。当时的工、户两部尚书李如圭,曾为湖南巡抚林大辂和澧州知州汪倬在澧州嘉山重修的“贞烈祠”撰写了《贞烈祠记》,该记说:“澧治东北二里许,有贞节祠,祀秦节妇孟姜女也。按《澧志》载,秦时州有孟姜女者,适范郎。因始皇筑长城,范郎往供役。姜女于州嘉山之顶筑台以望,久而不归,乃不惮险远,亲往长城寻觅。今望夫台遗址尚存。”。当时的陕西《耀州志卷三建置·同官祠祀》载:“孟姜女者,澧州人也。其夫姓范氏,亡其名,人称曰:范郎。……”。《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岳州府部·彚考一》第一千二百一十九卷,页四六中“嘉山”条云:“在州东南三十里新城镇,俗传有望夫台,孟姜女望范郎处,山下江边有镜石……”。《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岳州府部·彚考六》第一千二百二十四卷,页二0中“望夫台”条云:“在嘉山,旧传孟姜女望范郎处” 1984年,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主编的《中国名胜词典》载:“嘉山,一名孟姜山,在湖南澧县城东
本文首先仅对《孟姜女故事》和《杞梁妻故事》是两回事,说说我的看法。
早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
我们先来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袭莒”中的一段话:
齐侯还自晋,不入,遂袭莒……莒子亲鼓之,从而伐之,获杞梁,莒人行成。齐侯归,遇杞梁之妻于郊,使吊之。辞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于罪,犹有先人之敝庐在,下妾不得与郊吊!”齐侯吊诸其室。
这里记载了鲁襄公二十三(公元前551)年,齐侯攻打莒国,杞梁被打死。齐侯归来,在郊外遇见杞梁妻,即向她表示吊唁。然而,杞梁妻婉辞拒绝了齐侯的郊吊,意思是说杞梁总还有个家嘛,她不能在郊野接受齐侯的吊唁,于是齐侯便到杞梁家里去吊唁。这个故事片断,被认为是最早见诸文字记载孟姜女故事的雏形,这也是
其实 ,这并不是
我看过《孟姜山志》之后,才知道
不过,
下面请看看清同治初年,老前辈
孟姜女生於暴秦焚书之代,奇节苦行,轶见他说,而史未之记。寡识者疑即春秋时齐人,妄矣。(荒经蔑古,无知妄谈。)兹谨彚集诸书而为之辨。
《琴操》:“杞殖死,其妻援琴歌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语本楚辞)固未言其哭於城下也。
刘向《烈女传》云:“杞梁之妻無子,内外皆無。五属之亲既無所归,乃枕其夫之屍,於城下而哭。道路过者,莫不挥涕。十日而城为之崩。”(按:杞妻知礼,其殉夫也,激於义也。若因無依而死,则村妇之见耳。甚矣!向说之陋也。)又撰《说苑》云:“杞梁死,其妻闻之而哭,城为之阤而隅,为之崩。”一云哭於城下,一云闻之而哭;两说無准,皆刘向之误也。
崔豹《古今注》:“植死(左传作殖),妻叹曰:上则無父,中则無夫,下则無子,生人之苦至矣。抗声长哭,城感之而頺,遂投水死。其妹明月悲其姊之贞操,乃作歌,名《杞梁妻》。云:‘城感而頺。’”此沿刘向之误也。
《澧志举要》猥云:“孟姜鲁秋湖妻,详见《西京杂记》诸书,难以指为澧人。”详攷《西京杂记》祗载鲁秋胡妻,未载孟姜,并未载杞梁妻。所谓详见诸书者,或指《烈女传》言杞妻哭於城下之误,然亦未载明为孟姜也。千古重事率尔,驳删不亦欺妄太甚哉!
罗含《湘川记》(含,晋人,字君章,耒阳人。少孤力学,尝昼卧,梦一鸟,文彩五色,飞入口中。自此藻思日丽,号湘中琳瑯。后为桓温别驾。或谓含,荆楚材也。温曰:“乃江左之秀,岂直荆楚耶。”辞归,立茅舍以居,布衣蔬食,陶然自得。):“杞梁死,其妻無子,乃求夫屍於城下哭之。道路闻之者皆挥泪,十日而城崩,事载湘川。”此明知为楚人而误云杞梁也。(唐,释贯休诗:“秦筑长城一万里,杞梁贞妇啼鸣鸣。”)
《通志·王敬禧·绣竹词序》云:“澧州孟氏山有绣竹,迎风策策,叶皆分为五缕,俄而复合。传云:‘(不知何传)杞梁妻针黹时,念远所为,至今繁茂。’其地有姜女祠,祠后徧山竹皆是,然当以無意覯之。”此明知为澧人,而误云杞梁也。
善乎!钱遵王《读书敏求记》云:世传孟姜女为范杞梁之妻,非也。据《孟姜女集》云:女姓姜,楚澧人,行一,故曰孟姜。秦始皇筑长城,夫范郎往赴其役。久不归,女制寒衣,躬往送之。至则范已死。(实系闻夫已故,往求夫骨。详本传。)恸哭城崩,沥血求夫骨而归,行至铜官山,(后汉书:铜官,后周书:同官。)力竭死,土人葬其二骸。(李如圭记云:“同官人将其夫妇骸骨各塑为像。”此未可信。孟姜故宅碑云:“殡想係久,后葬也。”)立祠以祀。与春秋杞梁妻的为二事,不得以范姓加杞梁,亦不得以孟姜称杞梁之妻。此不读书攷古者,因俱哭城崩附会为一事尔。是说又见吴青壇《读书质疑》所引,孟姜女集载其夫姓而阙其名,为合古法。惜乎,其书之失传也。(凡以孟姜为春秋时齐人者,都只读得四书耳。)
案《檀弓》曾子曰:“齐莊公袭莒於夺,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
《左传》齐侯归,遇杞梁之妻於郊。註:梁战死,妻行迎丧,是梁妻。原未求屍莒城也。(《烈女传》云:哭屍十日城崩,何梁之久不能埋也?文真可笑。註详女士志后。)
城下求骨祗有秦孟姜尔。刘向不得其详,因杞梁妻善哭其夫,遂以哭夫城崩为杞梁妻事。后人沿此误竝不知有经传矣。罗含、王敬禧知为楚人,而误云杞梁。高东嘉知为秦时人,而误云范杞梁。(《琵琶记》云:“譬如范杞梁,差去筑城池,他的妻儿埋怨谁?”此记作於元时,不知东嘉所见何书?)钱氏辩之极是,然犹以为俱哭城崩,尚属疏忽。传并未载杞妻姓氏,何得妄缀范杞?明是两姓,何得妄倂?《澧续志》又诡云:“姜夫名植。”其妄滋甚。(周秦异时,齐楚异地。何得混称?若是春秋齐人,何由哭於长城?何由卒于同官?)《孟姜女集》李如圭初未之见,(李记前云:“寻夫之后,莫知所终。”是未见其书也。)而所撰《贞烈祠记》不谋而合,益见古书之信而有徵。但误传女送寒衣,始知夫故。惟晋碑为悉,其实不独赢秦氏可传者,仅此一女抑千古以来所未有也。故备録而明辩之。(事详《艺文志》故宅碑并《女士志·本传》。)
又闻,古今事之相类者往往有之,龙奉、比干、伍员、文种,君臣之事类也。申生之縊、伯奇之沈、曾子之受杖、伯瑜之受荅,父子之事类也。曹公子臧之逃宋、吴公子扎之弃室而耕、卫急与寿汉孝与礼之争,死兄弟之事类也。何独於夫妇相类之事而疑之。况杞妻并無哭於城下之事,不得因有杞妻之善哭,遂不信有孟姜之求骨而哭也。俗又云:“范姜为婚,係自择配。”若上古皇娥、白帝故事,
由上可知,孟姜女故事和杞梁妻故事是各有传承的两个故事,完全没有必要把他们混为一谈。许多民间创作中有互为借鉴,互为引用的先例,但硬要把两个人物性质完全不同、起源地域完全不同的传说附会在一起确实没有必要。
註:本文原载《湖南民盟》200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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