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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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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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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春天回了趟老家,和弟弟谈起村里人的情况,让我吃惊的是,一个几十户人家的小村庄里,竟然有七八个四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打着光棍!


       过去人穷,娶不起媳妇成不了家的男人是有,但也不多,我们村里几十年间也只有两三个。一个就住在我家对门,叫靳月存,和建堂家住在一个院子里,建堂把他叫伯,村里人说他的时候就称“建堂他伯”,其实和建堂家并不是本家。

       他一个人住着三间厦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一间放柴禾及杂物。屋子收拾得比较干净,粗布衣裳也穿得比较齐整。不多说话,每天和社员们一起上工下工。有时去建堂家,看到他端着一大碗面条蹲在房檐下吃,有时见他拿着麦面馒头吃,很是眼馋。那时人口多的人家,粮食都不够吃,一年四季吃粗粮为主,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点面条和馒头,平时多是吃玉米面粑粑和搅团。他去世后,住在南街的两个侄子把他安葬了。村里很少再有人提起他。

       另一个光棍叫臭臭,大名李生贵。瘦高个,窄长脸,看起来蛮干练,但总给人脸没洗净的感觉。住在南街,和正礼家住一个院子。村里人都叫他小名,大名只有在记工分的劳动手册上和分东西时的纸条子上用用。

       他在村里的名声和他的小名一样臭。原因有二:一是据说他有小偷小摸的毛病,二是他曾干过卸磨杀驴的事。

       记得有一次村里人抓了一个贼,那个贼被捆在一个大碌碡上,村里人这个去骂上几句,那个去踢两脚,我们小孩子都围在那里看热闹。这时臭臭过来了,他气狠狠地上去就朝那贼的屁股上踢了几脚,嘴里骂道:“你这驴日的,谁家丢了东西都说是我偷的,今天才把你抓住了,看我不打死你!”说完,就从晒在场里的黄豆秆堆上抓来一大把豆秆,双手握着狠劲地在那贼的头上和身上噗噗噗地打着,晒干了的豆秆豆壳噼啪作响,黄豆粒四处飞迸,打得那贼把脸埋在裤裆里越埋越深。

       半夜里,两个看场的社员说去看看那个贼咋样了。走到绑贼的碌碡跟前,看到那人紧闭着眼睛,头歪在一边,好像是死了。

      一个说:“这家伙要是死在咱庄子里,就麻烦了。”

       一个问:“那咋弄呢?” 

     另一个说:“走,咱回去拿上铁掀镢头,在玉米地里挖个深坑,把他抬去埋了,明天有人问起,就说贼昨晚把绳子磨断跑了。” 

       说完,这两个人就离开麦场,到村口抽烟去了。抽完几袋烟回来,那贼果然跑了。

       后来臭臭骂贼的话和两个看场的社员放贼的事,就成了趣闻,在村里传了好多年。

       农业社成立之前,臭臭给别人打工,有时做点小生意。也卖过驴肉。村里和他年龄相仿的人说,臭臭有时去牲口集上买一头老驴,牵回来套在石磨上,让驴拉半夜磨子给他磨上二斗粮食,磨完了就把驴牵到村子南边的崖边,用肩膀一扛,就把驴推下那两三丈高的悬崖,驴被摔个半死,他提着刀子绕下去就地放血剥皮,天亮了把肉拿到集上去卖。这是真正的“卸磨杀驴”。

       还有一个老光棍,叫刘春,住在村子南面窑湾的铁路边,他是八队的社员,我们村有第六、第七两个生产队,所以在我的印象里,他是属于邻村的人。但经常在村口的路上碰到,他穿一件黑色的粗布棉袄,棉袄上扎着黑布腰带,大裆棉裤,裤脚用布带子扎着,一个典型的北方农民形象。

       我有个初中同学叫靳拴堂,当年和我一起在村办学校里当民办教师,他和刘春是一个生产队的。一次闲聊,说起了刘春。

       那时生产队的社员每天晚上都要集中到队里的会议室去记工分,每人有一个“劳动手册”,你每天要当着大伙的面说你今天干了什么活路,由记工员记在你的劳动手册上,并写上你应得的工分。冬天夜长,记完工分,政治队长往往要组织社员进行一两个小时的政治学习,一般是由识字的会计或者记工员念报纸。

       老年人开始拿出烟锅抽旱烟,其他人要么东张西望,要么闭着眼睛打盹。刘春的行为却特别引人注目。他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个小竹篮子,有个老碗那么大,我们老家人叫“蛋蛋笼”。篮子里放着十几个已经软透了的火晶柿子。他靠墙蹲着,把篮子放在两腿之间,拿出一个火红的柿子,一只手举着,一只手一圈一圈地撕下柿子皮,然后把一根长长的红丝带一样的柿子皮放在篮子一边,把剥了皮的软柿子放在嘴边嘬着。看得其他人喉结滚动,直咽口水,又眼馋又妒忌。


       后来从甘肃来了一对要饭的母子,刘春收留了这娘俩,让这个已是大小伙的儿子随他姓刘,名叫刘寿忠。

       有人说“刘春娶了个棺材瓤子”。我有几次在村口路上碰到过那个老太太,个子很小,背微驼,灰白的头发,满脸皱纹,大襟布衫,大裆裤子,扎着裤脚,露出一双半缠脚,显得特别老。用背篓背着半袋子粮食去磨房里磨面。上坡的时候腰弯得快和地面平行了。我心里说,这么大年纪了,咋还背这么重的东西呢?

       我想起了孟子说的一段话:“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头发花白的老人不用背着重物走路,”这是孟子当年的理想,在两千多年以后,怎么还不能实现呢?

      据我的同学说,刘春娶了这个老婆后,日子立马就不好过了,原来那种“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好光景一去不复返了。一个人的口粮,现在有三张嘴要吃,何况还有一个“吃死老子”的半大小子,刘春经常夹着口袋低声下气地找队长借粮。这个白捡来的儿子眼看要定媳妇娶媳妇,要收拾房子,但钱从哪里来呢?

       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刘春的后事如何我不得而知。

       这几个老光棍儿是从旧社会过来的人,由于家庭贫穷,娶不起媳妇,令人同情。但现在村里这些新一辈光棍汉,有些家里还是挺富裕的,有房有车,本人也并非独身主义者,却把父母急得逢人就下话,求人给他儿子介绍对象,哪怕二婚的也行,但就是找不上。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今天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寄意故乡》,里面有一篇《一辈古人》,写了他家乡的几个邻居,也引起了我对家乡一些人的回忆,暂写此文以记。

                                 文/靳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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