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凡顺理无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欲利。然孟子言“何必曰利”者,盖只以利为心则有害。如“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便是有害。“未有仁而遺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不遗其亲,不后其君,便是利。仁义未尝不利。(《二程集》249页)
凡是按照理的要求没有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希望得到利。然而孟子之所以说“何必曰利”,只是说以利为内心的追求则有害。如国家上下的的人都追求利则国家就有危险,便是有害。未有仁者而遗弃其亲,未有义者而把其君放在后面。不遗弃其亲,不后其君,便是要提倡的利。因此仁义未尝不希望得到利。
利包括物质利益、欲望、名誉等,在顺理的前提下,是可以追求的。这里的关键在于要顺理,即符合理的原则。国家追求的利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统治者个人的私利,百姓追求的是正当的个人利益,则是正道。反之,则是有害。“不以利害心”,是说心灵不要被利所侵害,以追求利为唯一目标。如果以追求利为唯一目标,就会见利忘义,乃至悖理弃义。现实社会中,作为公务人员,如果以求利为目的对待工作,就会以职谋私,以权谋私,而对于没有利益的为民谋利的工作,则不会放心上。这就是一心谋利而害心的结果。结果是忘了为民谋利的初心与本心。(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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