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宜宾新闻网 李清凌 摄)
宜宾新闻网7月28日讯(记者 李清凌 实习生 王艾兮)7月28日上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重点对四类拒执行为进行打击。
近年来,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欠债不还,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采取各种方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其中一些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已涉嫌构成犯罪,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司法权威和社会诚信。2014年11月起,宜宾市两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行动,开展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综合运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老赖”依法进行惩处。截至目前,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或其他犯罪的,已处理11人。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或逃匿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对其采取强制惩戒措施的,已司法拘留5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8人、限制出境、高消费128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176人,执行到位金额1987.96万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行为的打击制裁力度,近日,市中级法院与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决定将依法重点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强力推进。依法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
(编辑 杨晓川 责任编辑 王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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