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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298:切记答非所问,否则你再好的道理也将没有道理
学习内容:
【原文】
四年(癸卯,公元283年)
春正月甲申,以尚书右仆射魏舒为左仆射,下邳王晃为右仆射。晃,孚之子也。
戊午,新沓康伯山涛薨。
帝命太常议崇锡齐王之物。
博士庾旉、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上表曰:
“昔周选建明德以左右王室,周公、康叔、聃季,皆入为三公,明股肱之任重,守地之位轻也。
汉诸王侯,位在丞相、三公上,其入赞朝政者,乃有兼官,其出之国,亦不复假台司虚名为隆宠也。
今使齐王贤邪,则不宜以母弟之亲尊居鲁、卫之常职;不贤邪,不宜大启土宇,表建东海也。
古礼,三公无职,坐而论道,不闻以方任婴之。惟宣王救急朝夕,然后命召穆公征淮夷,故其诗曰:'徐方不回,王曰旋归。’宰相不得久在外也。
今天下已定,六合为家,将数延三事,与论太平之基,而更出之,去王城二千里,违旧章矣。’
旉,纯之子;暾,毅之子也。
旉既具草,先以呈纯,纯不禁。
事过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室之隆,其殆矣乎!”
乃奏议曰:“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异姓则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虽有五霸代兴,岂与周、召之治同日而论哉?
自羲皇以来,岂一姓所能独有?当推至公之心,与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国久长。
是以秦、魏欲独擅其权而才得没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用,此前事之明验也。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
帝览之,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
且谓:“博士不答所问而答所不问,横造异论。”
下有司策免郑默。于是尚书朱整、褚奏:“志等侵官离局,迷罔朝廷,崇饰晋言,假托无讳,请收志等付廷尉科罪。”
诏免志官,以公还第,其余皆付廷尉科罪。
庾纯诣廷尉自首:“旉以议草见示,愚浅听之。”
诏免纯罪。廷尉刘颂奏旉等大不敬,当弃市。尚书奏请报听廷尉行刑。
尚书夏侯骏曰:“官立八座,正为此时。”乃独为驳议。左仆射下邳王晃亦从骏议。奏留中七日,乃诏曰:“旉是议主,应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并广等七人皆丐其死命,并除名。”
二月,诏以济南郡益齐国。己丑,立齐王攸子长乐亭侯寔为北海王,命攸备物典策,设轩县之乐,六佾之舞,黄钺朝车,乘舆之副从焉。
【原文华译】
太康四年(公元283年)
春,正月甲申日(正月无此日),以尚书右仆射魏舒为左仆射,下邳王司马晃为右仆射。司马晃,是司马孚之子。(左仆射权力大于右仆射。)
正月十八日,新沓康伯山涛薨逝。
皇帝命太常讨论尊崇齐王司马攸,应赏赐什么样的器物。
博士庾旉、太叔广(太叔为复姓)、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上表说:
“当初周朝选拔品德高贵的人,给他们封国,以佐佑王室,周公、康叔、耼季,都入居三公,这说明,在朝廷辅政为重,镇守一方为轻。
汉朝的诸侯王,位在丞相、三公之上,但是,入朝参政,仍兼任官职;如果返回自己封国,则官职取消,并不以官衔虚号为荣宠。
如今,假使司马攸贤德,就不宜以同母弟弟之亲,而仅居于鲁、卫诸侯之位;如果他不贤,那又不该以东海之滨那么广大的土地做封国。
按古礼,三公没有具体职权,只是坐而论道,没有到地方上去独当一面的道理。唯有周宣王时,为了救急,命召穆公征讨淮河一带的蛮夷,所以《诗经》上说:'徐方不回,王曰旋归。’(徐方叛乱,王说:'平定他,早早回来。’)宰相不得久在外地。
如今天下已定,四海一家,正需要经常延请三公,讨论太平之基,如果反而把他派到远方,离京师两千里,这就违背旧有的典章了。”
庾旉,是庾纯之子;刘暾,是刘毅之子。
庾旉起草之后,先给庾纯看,庾纯不表示反对。
事情又交给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讨论,曹志怆然叹息说:“哪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留在朝廷树立根本,帮助君王教化天下,而远放到海滨的呢!晋朝的气运,将要危殆了吗?”
于是奏议说:“古代辅佐王室,同姓的有周公,异姓的有姜太公,都是身居朝廷,五代之后,才归葬封国。到了周朝衰微的时候,虽有春秋五霸兴起,又怎能与周公、召公共治之时同日而论呢!
自从羲皇以来,天下岂是一姓所独有!应当以至公之心,与天下共谋利害,才能享国久长。
所以秦朝、魏朝想要独揽大权,结果身死国亡,周朝、汉朝能分享利益,所以亲疏远近都能为他所用,这是前事之明鉴。我认为,应当听取庾博士的意见。”
皇帝看了曹志奏折,大怒,说:“曹志尚且不明白我的用心,何况天下人呢?”
又说:“博士不回答我的问题,却回答我没有问的问题,横造异端。”
命有司将太常郑默免职。于是尚书朱整、褚等奏:“曹志等超出职权范围,迷惘朝廷,崇饰恶言,假装正直,毫无忌讳,请逮捕曹志等下廷尉问罪。”
皇帝下诏,将曹志免官,以鄄城县公的身份回家。其他人都交付廷尉审判。
庾纯到廷尉自守,说:“庾旉之前把奏章给我看过,我见识愚昧浅陋,没有阻止。”
皇帝下诏,庾纯免罪。廷尉刘颂等上奏,庾旉等大不敬,当弃市。尚书奏请批准廷尉行刑。
尚书夏侯骏说:“国家设立八座官位(尚书令、仆射,加上六曹尚书,世称'八座’),正是为了今天这样的事!”于是独持异议。
左仆射、下邳王司马晃也同意夏侯骏的看法。奏折留中七日,皇帝下诏说:“庾旉是主谋,应该第一个斩首,但是,他的家人自首,现在,连同太叔广等七人,都免死,一律免职。”
二月,皇帝下诏,再以济南郡并入齐国。十九日,立齐王司马攸的儿子、长乐亭侯司马寔为北海王,下令给司马攸设立轩悬之乐、六佾之舞、黄钺以及皇帝乘舆的副车。


【学以致用】
应对领导的问题,不要答非所问

01,要习惯给问题立“框架”
没有给问题界定“框架”,那么,就给不出具体的答案
没有框架,就不能界定出问题的中心在哪,
这一段有意思,跟我们平时的聊天或者开会的时候很相似
司马炎抛出一个议题:
尊崇齐王司马攸,应赏赐什么样的器物?
换句话说,就是讨论一下,赏赐什么标准(级别)的礼物,才能彰显出国家对齐王的重视与尊重
然后下面的人开始讨论,上书了一堆言论
但有意识的是,这些言论,貌似好像在回答上一个议题
这就跟我们开会讨论议题一样的,我们在某个层级上面达成共识,或者已经拍板进入下一层级的讨论了,然后有的人还在继续回答上一个问题, 这就比较老火了
有时跟人聊天也会遇到这个情况
达成共识的话题,就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讲,什么圈层,就讲什么圈层的话
跟公司全员讲的话,与跟中高层讲的话,跟股东,合伙人讲的话,内涵的深度肯定是不一样的
但是,有些人可能没意识到这一点, 他习惯于把教育普通员工的道理,不厌其烦的跟高层,跟合伙人聊。
这个级别的人,在道理层面上,一点就通了,然剩下的就是推演与执行了...
有些话是开着门讲的,有些话是关着门讲的,要有层次界限
所以,对于这种答非所问,或者已经过了这个节点了,还在反复浪费时间,那就得批评了
不然,事情还要不要干了,哪有那么多时间可浪费的...


02,注意对方论点、论证与论据之间的关系, 同时注意特殊性与普偏性
庾旉的奏章是根据自己要输出的观点而找的论据
并且他把这个“特殊性”的论据变成了普遍性的论据来说明,
根据胡三省的注释,汉朝那么多的诸王,参与议政的藩王也只有东平王刘苍一人而已(刘苍是光武帝刘秀的儿子,是汉明帝刘庄同母弟弟)
庾旉把这个单独例子当作惯例来用,说服力肯定是不够的
并且还引起了司马炎的警觉:
现在那么多官员都在支持司马攸,那么将来太子继位后能不能坐的稳还是个问题
这就要注重举例子的材料,材料错了,自然没有说服力


03,“讲对的话”与“与对的人讲话”,这两者有区别的
“自羲皇以来,岂一姓所能独有?当推至公之心,与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国久长。”
我觉得曹志讲的这句话很有道理
但是,司马炎却很不满曹志所讲的,为什么?
因为,曹志是曹植的儿子,司马炎很清楚曹丕是怎么对待弟弟曹植的,
但是,司马炎对待自己的弟弟司马攸,比曹家两兄弟好太多了
所以,曹志的阶级属性导致他怎么讲都不合适了,何况又是在答非所问
因此,在平时生活或者工作当中,身份不合适的时候,少讲。因为你讲了,对方不仅不听,或许还会起到反作用。

04,思考几点
1,注意讲话的场合与讨论的“主题”,想清楚了再讲,先界定清楚“真的问题”是什么之后在表达,语迟则贵
我们平时留心就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你让一个请教你问题的人,让TA重复一遍问题本身,你就会发现前后的意思不一样了...
所以,学会找“问题”的前缀,也就是要习惯去 界定问题

2,找到关键人物去说关键的话
有些道理,只能找对人讲,对方才能听得进去。
比如,我们在辅导企业落地股权激励的时候,有个环节,叫做“仪式感”落地
就是开激励大会的时候,大会邀请第三方见证,也会邀请被激励对象的家人在场,然后由机构的老师宣讲, 这比老板自己讲,可信度高多了。(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不够,激励方案设计的再好都没用),员工的信任度高了,激励性,凝聚力就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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