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认真落实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绩效考核的管理要求,推动xx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现,塑造公司上下重视价值创造的绩效文化,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进一步促进系统内子企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Ø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2号)
3.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
Ø股份公司所属事业部。
Ø
3.2根据本规定,
3.3经股份公司批准,个别处于初创阶段或者特殊发展时期的子企业,在执行本规定时,可调整部分不适用指标。
4.1子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由企业策划与管理部(下称“企划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总部职能部门配合支持。主要分工如下:
Ø企划部:具体负责拟定、完善和更新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组织设计和确 定子企业绩效考核指标;组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 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
Ø人力资源部:参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拟定、完善和更新;参与子企业 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和确定;参与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根据年度绩 效考核结果,负责兑现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年薪、规划子企业主要负责人 的职业发展等。
Ø财务部:参与子企业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和确定;参与子企业年度绩效 考核指标目标值的确定;参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等。
Ø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子企业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指标目标值的确 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等。
4.2 子企业内部考核工作。子企业下属企业(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等)绩效考核工作由子企业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基本原则自行组织,包括制度 拟定、年度目标确定、考核结果确定等工作。原则上,企业各级组织均应纳 入绩效考核范畴。子企业下属企业考核规定、考核组织实施情况,须上报股 份公司备案。
4.3计划单列专业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由股份公司授权相应组织实 施,具体考核规定须报股份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绩效考核目标值的确 定须与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目标保持一致,主要负责人年薪兑现应按照股份公 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
Ø战略导向。股份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必须遵循战略导向原则,绩效考核将 重点关注子企业贯彻股份公司战略要求、执行本企业发展战略的情况。
Ø结果导向。追求经济绩效是企业的首要目标,绩效考核将重点关注子企 业经营结果,体现结果导向的基本原则。
Ø科学发展导向。子企业绩效考核将严格贯彻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倡导 企业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全过程控制的理念。
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周期,即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 日。
7.1指标设计原则
为全面体现“科学发展、价值创造”的发展理念,客观评价子企业经营绩效,子企业考核指标设计将遵循“既重视经营结果,也重视运营过程和实现途径;既重视当期表现,也重视长远发展和战略导向;既重视目标实现情况,也重视业绩增长情况;既重视发展速度,也重视绝对贡献”的基本原则。
7.2考核指标
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基本运营类指标、管理控制类指标和战略引领类指标三类:
Ø基本运营类指标:目的在于考核子企业的运营结果、运营质量和持续发
Ø管理控制类指标:目的在于考核子企业管理合规情况,即考核子企业“不
Ø战略引领类指标:目的在于考核子企业战略执行情况、解决“经营管理 短板”的能力,即考核子企业“应该做什么”。
7.3基本运营类指标分类、定义及计算
7.3.1基本运营类指标分类及具体明细:
Ø盈利类指标:经济增加值、归属母公司净利润、资本回报率。
Ø营运类指标: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应收账款 周转率、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内部管理评价。
7.3.2 上述基本运营类指标的设置,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股份公司将根据国资委 的相关考核要求,按照公司战略、年度工作重点、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子企 业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等,定期对基本运营类指标的设置进行检索,并作出 适当调整和更新。
7.3.3基本运营类指标权重如下表所示。
指标 | 单项所占权重 | 目 标 值 | 实 际 值 | 完 成 率 | 单项 得分S | 加权得分 | ||||
盈利类指标 |
经济增加值 | P1 | 预算完成率P1 | 10.0% |
55% | 150.00 | 15.00 | |||
P2 | 相对增长率P2 | 5.0% | 150.00 | 7.50 |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P3 | 预算完成率P3 | 7.0% | 150.00 | 10.50 | |||||
P4 | 相对增长率P4 | 3.0% | 150.00 | 4.50 | ||||||
P5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额度P5 | 20.0% | 200.00 | 40.00 | ||||||
资本回报率 | P6 | 预算完成率P6 | 10.0% | 150.00 | 15.00 | |||||
营运类指标 | 营业收入 | P7 | 预算完成率P7 | 6.0% |
45% | 150.00 | 9.00 | |||
成本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P8 |
预算完成率P8 |
9.0% |
150.00 |
13.50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P9 | 预算完成率P9 | 8.0% | 150.00 | 12.00 | |||||
资产负债率 | P10 | 预算完成率P10 | 9.0% | 150.00 | 13.50 | |||||
经营性现金流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P11 | 预算完成率P11 | 8.0% | 150.00 | 12.00 | |||||
内部管理评价 | P12 | 内部管理评价P12 | 5.0% | 150.00 | 7.50 | |||||
100% | 160.00 |
基本运营类各项指标除“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额度”得分上限为200
他指标上限为150分。基本运营类指标最终加权得分上限为160 标权重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定期进行检索调整。
7.3.4 基本运营类指标的具体定义参见附件 2;内部管理评价表参见附件3;基本 运营类指标计算公式参见附件4。
7.4管理控制类指标
7.4.1 管理控制类指标:主要考核子企业在安全与职业健康、质量与环境、专项管 理等领域的管理控制状况,以规避出现重大事故或问题给股份公司造成严重 损失或负面影响。
7.4.2 该指标为负向指标。考核期末,依据该指标扣分规则,针对子企业实际发生 的事故或问题,相应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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