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甘肃某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

甘肃某种业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1-04 01:55:24   浏览次数:3397
    河北承德县种子公司于2002年被农业部核准授权为\"ND364\"玉米植物新品种权人,后承德县种子公司改制为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2003-2004年通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将\"ND364\"变更为\"农大364\",品种权人变更为中国农业大学和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共有。自2006年起,裕丰种业公司发现北京思农玉米育种开发中心擅自在吉林省、河北省销售外包装印有\"农大364\"和\"北京思农玉米育种开发中心\"玉米种子,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甘)农种生许字(2005)第0044号\"。经查实,该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为甘肃五谷种业有限公司,五谷种业公司称受思农开发中心委托代繁并有委托生产合同,却一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属擅自生产。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3月20日公开审理,判决思农开发中心、五谷种业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承德裕丰种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农大364\"玉米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上一篇: 清徐86农户6年维权终获赔
下一篇: 诉侵犯大白菜“鲁白16”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玉米新品种“五谷704“通过国家审定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玉米新品种农大1602超高产品种,非常挺拔,高抗病玉米良种,看看
最新!2437个品种拟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02
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向外国人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或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