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军干二所行风建设,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进一步转变二所工作作风,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的工作队伍,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的范围
1、对内公开:单位各科室、各联络员。
2、对外公开:局属处室、休干、家属。
(二)公开的内容:
1、休干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
2、与休干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二、具体公开事项
1、本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
3、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
4、休干各项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
5、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
6、涉及休干切身利益的政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休干待遇的调整等;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8、本单位的工作动态、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三、公开的形式
按照便于休干、家属群众知情,方便休干办事,有利休干监督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平台,创新公开的形式,做到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1、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
2、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咨询服务处,提供咨询服务;
3、印发文件、资料,制作便民通讯录、军干二所服务指南等,以方便查询;
4、利用网络进行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实现本单位与办事群众网上沟通;
5、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
6、
7、采用适合单位特点方便休干的其他方式。
公布信息要与公布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组织领导
由所行风建设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