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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复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局,部机关各司局: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取,各级法院和政府法制办的认识不尽一致,影响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意见后,以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文件正式复函我部,明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现将国办公开办函〔201620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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