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在市辖区内两家药房分别购买的“非洛地平缓释片”外观、药片颜色有差别,且服用时口感不一,要求核查其真伪。
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两家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批号为1008107、1002051的两批药品分别进行了取样,同时将样品寄往标示生产厂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确认,批号为1008107,规格为5mg的非洛地平缓释片为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批号为1002051,规格为5mg的非洛地平缓释片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系假冒产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来源:岳阳市局)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