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神话传说里,经常有要吃童男童女的妖怪,这些吃人的妖怪一般都是要挨痛揍乃至揍死。然而鲜为人知的是,中国历史上真的有这么一位“吃童男童女的妖怪”,而且他的所得的下场却让人感到愤怒。
嘉定戊寅年(公元1218年)的冬天,自广西递往首府临安的一道奏折,打破了苟安一隅的南宋朝廷的平静,奏折上所述之事,实在骇人听闻且匪夷所思:钦州知州林千之竟然是个身负无数条人命的食人狂魔——而且专门吃孩童!
这可谓是南宋首屈一指的惊天大案,全过程被详细地记载在宋代笔记《鬼董》一书中。《鬼董》的作者姓沈,具体名字不详,只知道成书于宋理宗年间,全书不过万字,但记载了大量市民阶层的奇闻逸事,很有点都市报的意思。虽然那些跟鬼神有关的记叙,多属荒诞不经之列,但其他写实方面的内容颇有史料价值,比如林千之案件。
林千之,平阳人。南宋嘉定年间任钦州知州。林千之在任钦州知州期间,得了一种怪病,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就派出手下的官兵,在钦州全境大肆搜捕那些十二三岁左右的孩子,尤其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儿,杀掉后,把肉切成一条条地风干,“腊而食之”,对外就说是“地鸡”和“地鸭”,他自己家养的小奴婢也未能幸免,“被食甚重”!
很快,钦州地区的流浪儿竟被他吃光了,于是他“又以厚贿使卒掠人虚市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钦州百姓都知道他们有一个吃童男童女的父母官,“皆深闭不敢出”,甚至组织了类似联防组织的自卫队,坚决跟吃人魔对抗到底。
这一下,林千之没有了食材,毕竟吃孩子不是什么露脸的事儿,不能明火执仗地去抢,何况从父母手里抢孩子,作死系数实在太大,“卒无以应命”。林千之只好派出一支特别行动小组,来到隔壁的横州,用黑布遮住脸,每天埋伏在道路两边的树林里,见孩子就抓,“横州民呼为红衣人,意其盗也”,横州地方官派人将他们生擒活捉,一审才知道原来这些是“官盗”,掠人是为了满足林千之林大人的“怪嗜”,赶紧上奏朝廷!
面对这样一起惊天大案,南宋政府在处理方式上令人匪夷所思,首先是拖着,导致“狱久不决”,实在是拖不下去了,才派出大理评事孙泾前往广西调查,孙泾属于那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懒政官员,这么一个人证物证俱在、天下哗然的大案,办来办去,最后竟因为时间拖得实在太久,仅仅罢了林千之的官,把他在吉阳牢城里关了一段时间,就放他回家,林千之又活了很多年,“宋亡,以翰墨自娱”,竟得善终。
这件事就连一向混吃等死、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其他朝廷官员都看不下去了,集体找皇帝告状,而皇帝也仅仅是把孙泾罢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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