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个伙伴分享的求助和提醒信息,事情是这样的!8月份的时候,她应一个加拿大老客户要求走了4件货。货值是1500RMB,运费预付是5000元,但是买家要求到付运费。
卖家在发件前跟联邦确认过,如果到付账号没问题,可以安排取件。但是在安排取件的时候,国内供应商也需要注册一个联邦账户。于是卖家在国内也注册了一个联邦账户!
就这样,货发出去了,原本以为货到了客户能直接收到件,一切顺利也省事!没想到,货还在途中的时候,买家的联邦账号遭遇冻结。国际运费高达18000RMB,联邦要求发货人支付!
卖家几经周折,通过加拿大那边的朋友问到了国外联邦纠纷邮件的地址,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写了邮件说明,可是对方回复说:他们默认是发货人付运费,这个事情需要发货人跟收货人协商!
发货人至此已经被联邦告知,联邦要给他们发律师函了!
就是这么个事,国际贸易,无论是走柜,还是走快递!都要谨慎啊!一定要收齐款才能出货,不要做什么运费到付!各位切记不要给客人开通联邦账号到付,即便是你非常信任的客户也不要去做!太多不可控的因素了!
像这种国际快递的,出了问题,都已经收到律师函了,快递公司对于你和你的客人来说都属于甲方,你和你的客户属于有差别的乙方。甲方依照法律享有收费的权利,因为甲方提供了服务,要么向你,要么向你的客人收取。就成交方式来说,谁作为承担义务的乙方(谁来付费)是你和你的客人定的,在此过程中快递公司有参与决策么?没有!因此,在快递费用交割未完成之前乙方应承担支付义务。
文中发货方这种情况原则上快递公司应该直接找债务人(付费方)收取费用,而不是发货方。但是出现对方不履行义务这种情况,另一方也就是发货方就必须承担义务。这个在法律上是对甲方的保护,属于甲方的权利。
如果这种情况下发货方直接拒绝快递公司,那么发货方是违约的,会影响发货方下次的使用,如果在服务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快递公司甚至能够直接起诉发货方。
所以这个时候,该怎么处理?
只能跟收件人沟通,协商,问清楚是什么原因不付运费?他说自己账号被冻结也许只是一个不付款的借口!
拖住快递,拖点时间,看能不能跟客户协商好!如果是小钱,就当作是破财挡灾了,不然以后都没办法再寄联邦了!
这个时候应该是可以看出客户的诚意的!如果你的客户是真诚跟你做生意的,他会考虑分担这个费用,如果他原本就想着贪便宜,就是想骗你个样品,是一个骗子的话,这个费用大概率是没办法让他出一分一毫了!
所以在免费寄样的前提下一定要做好客户背景的调查,如果是小样品,货值不高,运费不贵,你可以免费含运费给客户寄样品。主要是考虑以后跟客户长期的合作,不在乎这点小钱!
如果是新客户,货值高,运费贵,一定要收到运费再寄样品!
快递行业的潜规则,即使是到付账户,只要发货人写了贵司名称,产生的任何拒付,因拒付产生的所以费用,都是找发货人的!
今天一早起来网络没了,分享的这个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避免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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