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莱以完全拒绝材料作为形而上学的实体开始了现代唯心主义传统。
从洛克开始,贝克莱的非物质主义并不否认物体本身的存在,但这种存在已经取决于主体的感知(观念或心理状态)。
主体,被称为精神,类似于心灵,在拥有意志/判断力和对思想的感知的意义上是“活跃的”。
这就是说,没有独立于心灵的事物导致完全主观的和受限制的世界观;其他精神的存在只能通过它们在我们脑海中煽动的想法才能知道。
他的道德哲学也与洛克相反。被动服从是对政府的消极道德义务,无一例外。
贝克莱
休谟扩展并最终确定了洛克和休谟的经验主义中包含的许多问题。他最出名的是提出归纳问题或从已知事件推断未知问题。
所有归纳的基础是对统一性或自然界规律性的假设;迄今为止,人们所做的观察在该窗口外的时间和空间中都存在。这种假设无法证明,因为人们很容易想象一个不均匀的世界。
对其有效性的可能论证也没有意义,因为这正是归纳试图回答的问题;逻辑/理由不能用来证明这个假设是正确的。
休谟的因果关系概念将他的归纳概念与人的心理学联系起来。在这里,因果关系总是先于时间序列化的两个联合事件的印象。
通过反复的理解,这些印象的想法或心理状态形成,使得后一个想法与前一个印象相关联。
心智由于必须确定关系,因此无法从它的条件作用跳到因果关系(巴甫洛夫后来在 19 世纪证明了这一点)。与之相关的是他将自我视为纯粹的知觉束的概念。
我们很难体验对自我的印象,而是有一系列必然遵循的感知链。
休谟的伦理学在自由意志的兼容性观点中对理性/激情、是-应该和道德责任进行了重要区分。理性永远是激情的奴隶(服务于),因为知识不像情感/情感那样强迫意志。
休谟1 休谟2
这是从“是-应该”问题的表述得出的,在该问题中,再多的描述性陈述都无法推导出规定性陈述。
他的相容论者的自由意志认为,虽然必然性将行动与动机联系在一起,但意志必须有选择权,否则这些行动将被判断为只是偶然的,是非常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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