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布,全省工商系统将着手建立由公物仓管理机构统一接收、保管、处置行政罚没物资的运行机制,并实行“一级管理、四级运行、四机构制约”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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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和依法查扣的各种物资的增多,工商机关罚没物资管理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甘肃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过去工商机关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置与办案部门及其人员没有实现分离,随意性较大,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很容易导致行政诉讼、国家财产流失等问题。
因此,建立行政罚没物资由公物仓管理机构统一接收、保管、处置的运行机制非常必要,同时也有利于让群众了解工商部门在打假维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有利于工商部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据介绍,甘肃即将实施的公物仓管理试点工作,将以往谁办案、谁保管、谁处置行政罚没物资的做法改为由公物仓管理机构统一接收、保管、处置,实行“一级管理、四级运行、四机构制约”的管理模式。
所谓“一级管理”,指成立公物仓管理专门机构,统一对罚没物资进行接收、保管、处置;四级运行指省局、市局、县区局、工商所(队)四级建立实物入库运行管理系统;四机构制约指财务、法制、监察、公平交易四个机构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据悉,甘肃省工商局还决定建立罚没物资展示平台,定期向社会展示罚没物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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