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季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 季利率
以贷款 20 万元,贷款期 10年为例:
每季等额归还本金:200000÷(10×4)=5000元
第一个季度利息:200000×(5.58%+4)-2790元
则第一个季度还款额为 5000+2790-7790 元
第二个季度利息:(200000-5000×1)×(5.58%+ 4)=2720 元
则第二个季度还款额为 5000+2720-7720元'
第40个季度利息为:(200000-5000×39)×(5.58%+4)-69.75元
第 40 个季度(最后一期)的还款额为 5000+69.75-5069.75 元
由此可见,随着本金的不断归还,后期未归还的本金的利息也就越来越少,每个季度的还款额也就逐渐减少。这种方式较适合于已经有一定的积蓄,但预期收入可能逐渐减少的借款人。如中老年职工家庭,其现有一定的积蓄,但今后随着退休临近,收入将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