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位男子看见一家烟酒店在搞促销活动,声称一箱正品的五粮液只要6000元。
男子对此感到疑惑觉得这个价格能买到五粮液肯定是赝品,于是便买了一项。就在商店开完发票之后,男子没开封就当场要求商家“退一赔十”,否则就举报对方卖假货。
商家却不以为然,男子见此况,便自信的拨打了110,结果这一箱五粮液竟然是正品。男子无地自容,想要逃离,却被商家抓住,不放开。
有一次李某在超市尝到了“退一赔十”的甜头,自那以后就声称自己是专业打假人事,想要再次东施效颦。
李某在一次购物中,发现一家店内出售的一整箱五粮液只需6000元,这个价格让他感到十分疑惑,怀疑这并非正品。他决定购买一箱,以6000元的价格付款,并要求店家开具发票。
未开封整箱五粮液,甚至未离开商店,李某即断言这批五粮液为假酒。店家老板对此表示否认,强调他从正规的进货渠道购得此酒。然而,李某以一种自信的口吻说道:“我是专业的打假人士。你瞒不了我,赶紧给我退一赔十,否则我就举报你们!”
面对这种情况,商店老板决定带着李某找到他的进货代理商,以证明他们的货源是从正规渠道获得的。他们来到了一家五粮液代理商的店铺,李某没有浪费时间,直接指出了他购买的五粮液有问题。
李某要商家拿出进货流水单,来证明自家的酒是从正规厂家进的货,但进货流水单属于隐私,商家自然不愿意。
李某对店家所言并不买账,他坚信自己手辨假的能力,并坚信这箱酒肯定有问题。他决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警察到场协助。
在民警的见证下,李某与商店老板展开了新的较量。在众目睽睽之下,李某依照五粮液包装箱上的防伪查询电话进行拨打,期待的结果并非如此。经过核实,该箱五粮液被证实是正品。这一事实使得李某如同被泄气的皮球一样,失去了原有的自信和底气。
原本想悄悄溜走的李某被商家拦下,商家不让他离开并要求他赔偿1万元的损失费。这使得李某陷入了困境,他不得不面对自己错误判断所带来的后果。
在本案中,李某自称为打假人士,但在购买一整箱五粮液后未开封即声称是假货并要求十倍赔偿。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李某并未实际证明这批五粮液是假货,那么他的索赔要求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此外,关于李某是否构成诬陷罪的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3款的规定,如果李某并非有意诬陷商家,而是因为自己的认知错误或检举失实而导致的乌龙事件,那么他就不构成诬陷罪。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可能需要对商家的名誉损失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本案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应当保持理性,对商品进行充分的了解和验证,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商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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