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广场舞大妈”成了带有讽刺标签的群体,只因店铺灯光刺眼,就直接上手关闭,还扬言店铺可以搬走不做生意。
真不知道她们哪来的优越感,是因为年纪大,还是会跳舞?
6月19日,广州几个广场舞大妈嫌弃店铺发光招牌太晃眼,影响她们跳舞,便上门要求关闭。
店铺开门做生意,用个发光招牌再正常不过了,店员果断拒绝她们的要求,没成想,大妈直言:
“你不关灯就是你不对,你们可以搬走不在这儿做生意呀!”
店面是人家通过正常手续租赁来的,凭什么你说搬走就搬走?你们跳舞花钱租场地了吗?
虽然尊敬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有些老年人简直就让人没法去尊重。他们的行为,甚至都不如还未懂事的孩子,这让人怎么去尊重?
人家店铺正常做生意,牌匾灯光不仅仅是为了给自己招揽生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店铺的发光牌匾实际上是为顾客提供方便。
是想如果我们晚上想去买东西,如果所有店铺都不开灯,或者都没有牌匾,我们怎么办?
广场舞大妈的行为实在让人没办法理解,广场舞虽然是一种很美的艺术行为,运动健身也应得到支持和赞美,这些大妈怎么就能把广场舞弄得令人生厌呢?
她们上门要求店铺关灯,店员拒绝后,大妈直接上手自己就把灯给关了。
据涉事店铺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情况已经坚持半个月了,在这期间,大妈还特别霸道地拿铁链将店铺门给锁了,忍无可忍之下,店铺报了警。
想起高考期间,许多城市发布公告,暂停暴走团和广场舞队,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来保证他们的答题和休息。
貌似这样的通知只有旁观者能看见,广场舞和暴走团似乎还觉得很委屈。
前几天看到有一个网友吐槽,当地有一个暴走团,每天凌晨4点多就从他家楼下路过,从睡梦中被惊醒的他,气愤地趴在窗口发现队伍里居然有整整八个音响。
自私的人,永远都不懂自己给别人带来了多么大的困扰和烦恼!他们还认为自己很优雅,很优秀,甚至高人一等,殊不知自己已经被多少人所厌恶。
很好奇这些广场舞大妈,年轻的时候也这么霸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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