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份,在没有投任何推广的情况下,本着让更多人知道我是律师的原则,我开始大量直播。
在直播时段选取问题上,我先选了一天高强度播,播了十五六个小时。得出结论,凌晨12点-5点这个区间,反馈效果最好。原因也很容易推测,这个时间段做直播的律师同行们大多睡觉了,然后就这样做了二十来天,中间有几天断播是优先处理手上的案件了。
从直接收益和潜在可能收益上讲,深夜直播还是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但我决定暂停这个直播计划。
倒不是精力的原因。作息调好后,习惯了其实也是没问题的,人们往往小瞧了人体自身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当然,这点上成问题的是容易跟大家生活脱节。但最大的问题,对于我自己,是做直播把我的表达欲用光了。在做直播期间,我视频也不拍了,文章也不写了。不仅如此,朋友圈也很少发。不是我不想,也不是我没有精力做,是实在想不出、写不出,好像话都被我说尽了。
想了一下,确实是话被说尽了。一直不停说话,所以导致后面无话可说,人的表达欲是有限的。
这样看,直播的隐形成本是不小的。
所以我现在重新审视“直播”这种表现形式,感慨它真的是精力黑洞。这个项目适合全职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地做,长期做,以及在这个领域还没被瓜分完毕的时候做。机会是有的,不过现在法律行业的直播是存量市场竞争。也就是你要跟那些经验丰富名头响亮的大主播竞争抢观众,和氪金玩家抢,没有独到之处的话做起来会有一些困难。
祝后来者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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