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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期·争鸣七】不要把自己的要求当做别人的义务(李语炀同学)

本周,我在网上看到一条微博。一个男子,从长沙南站打车到井湾子路,下车后该男子将手机落在了出租车后座上。在联系司机师傅后,他被告知需要支付100元才能将手机送还。之后,该男子便在网上喊冤,并引发了广泛关注。

该男子认为,司机有义务将手机归还自己,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但我对这件事有着不同的看法。

首先,手机是因为乘客自身原因落在车上的,司机不需要为乘客的粗心买单。其次,司机在送手机的过程中,会消耗汽油、时间、精力,并没有义务为乘客专程送还手机。所以,司机补偿损失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并不过分。乘客应该为自己的大意买单。

当然,不可否认,有些善良的司机会牺牲自己的利益无偿送还手机,但“不要钱是情分,要钱是本分”,不应该对他们道德绑架。有发微博吐槽的时间,不如多去反思一下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自己亲自去取。

总之,100元买一个教训,我觉得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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