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一茜,今年36岁了。
我的老公王大力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初在大学的社团活动中一见钟情,后来直到毕业后还是在一起。
大学4年幸福的时光匆匆而过,毕业后我们就直接结婚了,然后选择留在广东发展,经过老公三年努力的奋斗,还有家里的支持,我们终于凑上一套90平方米房子的首付。
王大力从小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公公走得比较早,留下了一儿一女,婆婆含辛茹苦把大力和大姑子拉扯大。
不过,为了大力能够读大学,大姑子没有读高中,读完中专就去上班了,后来大力的学费很大一部分都是大姑子的工资,大力能够顺利念完大学也多亏了大姑子的无私帮助。
婚后婆婆想留在老家继续住,但我觉得一家人住在一起热闹,婆婆一个人在老家孤零零的,身体也不太好。
而大姑子远嫁在外地,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一次。从此我们和婆婆住一起。
搬进新房一年后,我生下了一个儿子,一家子生活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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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老公晚上在公司加班的时候,突发心梗去世了。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老公已经不在了,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他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老婆,我上班去啦”。
料理完老公的后事,老公的公司赔偿了50万。
老公去世以后,婆婆每天几乎是以泪洗面,饭也吃不了几口。婆婆已经五十多岁了,以前的身体就不太好,经过这次老公去世的打击,婆婆的身体更不如以前了。
我也感觉这个家就像天塌了似的,可是我的儿子才1岁多,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重担全在我身上,我必须从痛苦中振作起来维持这个家庭。
我的母亲多次劝说让我带着孩子回娘家,我放心不下体弱多病的婆婆,虽然老公还有一个姐姐,但是大姑子也有自己的家庭,根本指望不上她能把婆婆接过去一直照顾婆婆。
还有就是老公去世了,孙子就是婆婆唯一的挂念,如果我把儿子带回娘家,按照婆婆这样的身体,应该活不了多久吧。
所以,我和大姑子商量了一下,每年让婆婆去大姑子家生活两三个月,这样大姑子的婆家也没有太大意见。我也能轻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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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年,在儿子慢慢长大了,我终于能放松一点,可是意外再次降临在我身上,婆婆竟然瘫痪了。
大家都知道照顾一个瘫痪老人有多辛苦,但我从来没有怨言,虽然我细心照顾,但婆婆在老公去世后10年,她还是永远地离开了我。
我最开心的是推着婆婆出去晒太阳的时候,婆婆曾经在邻居说:“我那衣裳全是儿媳妇洗,她都不嫌弃埋汰,都给拿着洗去。我瘫痪后,儿媳妇一直照顾我,摊上这样的媳妇,真是我的福气。”
婆婆去世以后,我把房子卖了,搬回娘家住了,平时爸妈帮我照顾孩子,我安心挣钱养家。
一年后,在亲戚的介绍下,我认识了王大雷。他的家庭条件很不错,妻子因病去世了,有两个双胞胎女儿。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感觉王大雷对我和儿子都比较好,儿子跟他在游乐园的时候,笑得很开心。于是我们俩开始处对象了,准备在年底就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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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几件大事必须要做:抚养孩子,孝敬父母,夫妻共患难,为父母养老送终。这几件事每件事都很重要,这是做人的基本底线。
从法律的角度看,做儿媳妇的,没有给公公婆婆养老送终的法定义务。但是,我不是机器,是有感情的。
照顾婆婆十年后,如今我也遇上了照顾我的男人,我也要拥抱自己的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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