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法官和锦旗】
下庭前对办案充满了好奇,有一回问一位一线法官,你开庭前看卷吗?对方半开玩笑的回答,我从来都是一步到庭。自己办案后倒是一直保持这庭前看卷的习惯,案子分下来,都是我先看一遍,形成第一印象后再把案卷交给助理。
尽管很多人都强调庭前看卷的重要性,但其实对于基层院的法官来说,很多案件起诉时的案卷非常薄,材料非常少,法官认真看,也看不出多少有价值的信息。对于这样的案卷,我一般也是看看卷,再查一下有没有关联案件,仅此而已。
不过有句话,魔鬼隐藏在细节之中,很多时候,有些细节还是挺值得玩味的。
比如,起诉状是打印的,还是手写的。
一般来说,如果起诉状是手写的,我都会感觉有点头疼。
因为我遇到的案件,起诉状基本都是打印的,手写的是少数。
起诉状是手写的,一般意味着什么呢?
一是案件确实非常非常简单,这种情况比较少。
二是原告年纪比较大,或是文化程度比较低,或是二者兼而有之。
三是原告非常自信。
一些手写起诉状的原告,中青年,文化程度也不低,看起诉状,笔迹很工整,有的甚至字写的还不错,手写诉状的原因是他们觉得案情不复杂,或者他们对案件非常自信,相信自己搞得定。
说实话,日常审判中我不太喜欢和非常自信的当事人打交道。自信当然是好事,大概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自信。但是现实中真的有一些人,不分男女,那么普通又那么自信,完全不把法律知识当做一种专业知识,或者自信这种专业自己对自己不是障碍。用不知道哪学来的法律知识审视自己的案件,越审视越觉得自己有理,请律师之类的举动简直是多此一举,自己完全搞得定,诉状手写,庭审自己来,恨不能指导法官如何判案,对于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完全听不进去,最后判决结果不符合TA的预期?那一定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二审维持原判?那一定是官官相护嘛,申请再审被驳回呢?果然都是一丘之貉,司法真是太黑暗了。
我前些年就遇到不止一位当事人,庭审时言之凿凿的告诉我新《婚姻法》是如何如何规定的,说的多了我都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婚姻法》真的修改了,而我这个专业的家事法官却不知道。你再问你从哪来听来的?基本都是百度啦,公众号啦,抖音啦,反正渠道非常权威,一定不会错,是法官你out了。
还好我对这种现象见怪不怪,因为我之前曾在企业当过会计。要说会计也是非常专业的知识,读书的时候货币金融学的老师曾如此评价说,一位教会计的老师,你让他临阵磨枪去讲货币金融学,他还是能做到的,但是你让我跨专业去讲会计,我是绝对没有这个勇气。但偏偏很多企业的领导都觉得会计不过是记账嘛,有什么难的?我当时所在部门的办公室主任,读了几天在职的MBA,再拿票据找我报销时,恨不能告诉我应该记在哪个会计科目之下,真的是让我特别无语。
所以,如果你的工作专业性很强,工作中打交道的人最好是懂专业的,其次是一点都不懂的,最怕的就是自信而又半懂不懂的个人,
所以我一看到手写的诉状,就会特别关注,案情特别简单的还好,但一般这种情况比较少。原告是老年人或者受教育程度不高,庭审时释法明理可能费些劲,要是遇到第三种,那这个案子真的就有可能让你印象深刻了。
所以,希望大家都要相信专业的力量,不要太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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