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用来阐释人体的病理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分析病因的阴阳属性
正气——指人体正常的机能活动及适应环境与抗病、康复能力。可分:阳气/阴气
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可分为阳邪、阴邪。
2、分析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
(1)阴阳偏胜(盛)——指阴或阳高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
①阳偏胜(阳盛):
阳胜则热——实热证:高热烦躁,面红目赤
阳胜则阴病——兼津伤:咽干口渴,尿少便结
②阴偏胜(阴盛):
阴胜则寒——实寒证:恶寒肢冷,舌淡脉紧
阴盛则阳病——兼阳虚:神疲踡卧,尿清便溏
(2)阴阳偏衰(虚)——指阴或阳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状态
①阳偏衰(阳虚):
阳虚则寒——虚寒证:畏寒肢冷,神疲脉微
②阴偏衰(阴虚):
阴虚则热——虚热证:潮热盗汗,五心烦热
(3)阴阳互损:是指在阴阳偏衰到一定程度时,而出现的阴损及阳,阳损及阴的而致阴阳互损的病理状态。
① 阴损及阳
阴阳俱虚 ② 阳损及阴
总上所述,阴阳偏胜偏衰主要用来概括说明阴阳对立制约关系失调而出现的寒热性病理变化。“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胜则阴病,阴胜则阳病”,“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是寒热性疾病的病理总纲。阴阳互损主要用来说明精与气或气与血之间的互根互用关系失调的虚性病变。若用阴阳消长来说明,则前者属于由阴阳对立制约关系失常而出现的互为消长,后者属于因阴阳互根互用关系失常而表现的阴阳皆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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