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评价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人对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编制过程和编制依据所做的说明,本着科学、严肃的态度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有色金属矿产品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的编写符合GB/T 1.1-2000的要求,该标准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最新的安全导则为依据,结合我国有色金属矿产品放射性检测的实践经验,首次提出并明确规定了有色金属矿产品中四种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浓度限值、现场检测放射性γ辐射剂量率筛选水平和防止人工放射性核素污染的现场检验措施。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适用于我国进出口有色金属矿产品放射性的检验和有色金属矿山的辐射防护工作。标准的制订完善了我国矿产品辐射防护体系,具有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会代表对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制标过程中所做的大量、细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对标准的修改建议
与会专家对标准的有关内容提出以下建议和修改意见:
⑴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定义,如核素、天然环境本底辐射、现场环境本底辐射等;
⑵统一有关名称及单位,如统一使用公众、核素活度和强度等;
⑶对引用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有关标准;
⑷标准附录内容中与引用标准内容一致的,在标准中可以直接说明“有关内容采用或参照×××标准执行”;除非对某项内容有特殊规定的,在标准附录中需要详细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⑴希望山东检验检疫局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尽快修订标准草案有关内容,7月中旬前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上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⑵要求各相关有色金属企业按照该标准草案的规定对本企业的生产和使用的有色金属矿产品进行一次放射性普查,并将普查数据于6月30日前报送有色标委会秘书处或山东检验检疫局;
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一但山东检验检疫局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尽快组织专家对该标准进行最终审定;
⑷增加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作为该标准的参加起草单位。
⑸有色标委会秘书处电话及传真:010-62228795 杨丽娟山东检验检疫局电话及传真:0532-2671443 马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
Limitation concentration of natural radioactivity in non-ferrous metal ores
(报批稿)
前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部分为推制性条款。
本标准是参考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导则《排除、豁免和解控概念的应用》(RS-G-1.7),并结合我国有色金属矿产品放射性检验的实践经验制定的。本标准明确了有色金属矿产品天然放射性限值的要求,对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国土和环境、保护公众的健康是必不可少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役总局检验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吉国、马昕、孙健、朱金荣、高建民。
本标准委托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矿产品中的天然放射性的限制要求,以及对天然放射性活度浓度超标和人工放射性核素污染的管理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锡、镍、钴等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开发利用。其它矿产品的开发利用也可参照该标准规定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2007.2-1987
GB/T 4960.5-1996
GB/T 11713
GB/T 14583-1993
JJG 752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放射性
某些核素自发地放出粒子或γ射线,或在发生轨道电子俘获之后放出χ射线,或发生自发裂变的性质。
[GB/T 4960.5-1996,术语2.1 ]
核素
具有相同数目的质子、中子,并处于同一核能态的一类原子。
放射性核素
具有放射性的核素。
[GB/T 4960.5-1996,术语2.5]
(放射性)活度
在给定时刻,处在特定能态的一定量的某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A是dN除以dt而得的商:
A=dN/dt
其中:dN是在时间间隔dt内,该核素由该能态发生自发核跃迁的数目的期望值。
[GB/T 4960.5-1996,术语4.31]
活度浓度
在辐射安全领域内,一般指单位质量或单位体积物质的放射性活度;前者也称为比活度(specific activity)。
注:改写GB/T 4960.5-1996,术语4.32。
筛选水平
为简化矿产品的放射性检验,针对矿产品表面外一定距离处的γ辐射剂量率所规定的一种阈值,低于该阈值时,表明矿产品的放射性活度浓度不超标,不需要进行详细的核素分析。
天然环境本底辐射
宇宙射线和自然分布在地表、地面大气、水体等人体外环境的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所构成的电离辐射。
3.8
γ辐射剂量率
由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发出的γ射线产生的空气吸收剂量率。
[GB/T 14583-1993,术语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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