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笔法体系中,不写之写是一大特色,也是我们全面理解红楼梦必须了解的一种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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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其分为截、侧、暗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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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截,是指将部分内容截掉不写。读者通过上下文,完全可以弄明白被截掉的内容。
截又分为中间截、首尾截。
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一回,作者就将二人白天房事这部分内容裁剪掉了。
达到的效果是,保持了贾琏、凤姐形象,减少了小说情色内容,同时为二人讳。经此处理,增强了小说的美感。
但是读者完全可以通过平儿、周瑞家的、奶妈的话,脑补出那部分内容。
这是中间截。
贾宝玉和秦钟“算账”属于首尾截中的截尾。情节只写到二人议定算账就戛然而止,至于后面内容,再不提起。
截头的例子:宝玉在薛姨妈家喝酒回来,桌子上还有未写完的墨。通过与晴雯对话,补出宝玉早晨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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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侧,是指通过写其他事,侧面反映作者要表达的内容。
黛玉拜见贾政那一段,就属于这一类。
按贾母吩咐,黛玉去拜见两个母舅。从贾赦处出来后,嬷嬷引导黛玉,先进了荣禧堂正堂,然后去了东边耳房,再去东廊下三间小正房。
这一路下来,只写黛玉眼中所见,不提拜见贾政之事,直到王夫人跟黛玉说,舅舅今天不在。
但是我们都知道,黛玉在拜见贾政的路上,而且我们也确定,拜见贾政的地点,就是荣禧堂。
这种侧面不写之写,极大的扩充了文字表达能力,增加了阅读乐趣,提高了小说耐读性。
只是这种不写之写要求随时注意,否则容易滑过去,对侧写的另一面体会不深入。
如果侧写再掺杂了其他的手法,阅读难度将会增加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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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暗,是指作者将意图隐藏在一方面甚至几个方面内容里,通过其他故事间接展示出来,而不是直接揭示。
这种方法,伴随更多其他故事情节,干扰因素剧增,涉及内容更广,更难理解和把握。
它需要完全由读者自行分析。这是红楼梦中最烧脑、也最容易产生不同意见和见解的不写之写。
比如诽谤晴雯的人。晴雯判词指出,晴雯因受诽谤而丧命,书中这个诽谤之写得并没有那么明显。
但是我们仍然能通过前前后后的信息,判断主要诽谤者是袭人。由于这种不写之写的特点,这个判断一直有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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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是,对这种写法的解读,各人方法不同,对涉及事件认识判断也不一致。
判断袭人是诽谤者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宝玉的怀疑,袭人和晴雯的几次重大冲突,袭人与王夫人关系的重建过程。
袭人这个人物是立体的,除了李嬷嬷和晴雯,对袭人多是正面描写和评价,作者还在抄检大观园一回设计了王善保家的告晴雯这个情节,更增加了判断难度。
对袭人是否是诽谤者,两派读者各持己见,无法调和。
似乎陷入了罗生门,但这是一个伪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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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个“伪罗生门”有一个简单办法,但是也容易因简单而不被理解和接受。
红楼梦有真假之变化和明暗两条主线。作者在文字里,以及大量脂批透露出的信息,要读者从反面去看。
这个反面,既有“背面”的意思,也有“反义”的含义。对于这类不写之写,我们不妨尝试从反义这个角度探求一番,或许就有收获。
这方面有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描写贾宝玉的“西江月”,这首词对宝玉极力贬低,定性似是而非,句句有问题,与实际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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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红楼梦写作手法体系,是对中国文化的一大贡献,它深刻影响了此后的中国文学,包括许多文学爱好者。
搞清楚红楼梦写作手法,有益于阅读理解红楼梦,有益于深刻理解中国文字,也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阅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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