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水文监测等专业学术著作,领航出书网策划
1.《水工建筑物***枢纽》
2.《水文水资源开***与管理》
3.《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与管理》
4.《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5.《水利工程***生态效应研究》
6.《水利工程的环境***及对策》
7.《水利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询到,目前新疆水利专业职称评所依照文件为:新人社发〔2023〕5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其中对学术著作出版等的要求为:
第十条 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1-3项中的2项及4-7项中的1项(其中4-7项满足分项之中的1项即为满足该项):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或在与从事专业技术相关领域的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县及县以下单位(地州单位长期在基层站所)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2篇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
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1-5项中的2项及6-9项中的1项(其中6-9项满足分项之中的2项即为满足该项):
5.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或在与从事专业技术相关领域的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3篇(或在专业期刊发表2篇)以上;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或县及县以下单位(地州单位长期在基层站所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最高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3篇以上或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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