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在母亲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公证文书和宋某的委托书,私自将宋某名下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来宋某因病去世。汤某又瞒着其他继承人,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其他继承人报案,汤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汤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呢?
先看下汤某对其母亲宋某构成什么犯罪?汤某使用假公证书将母亲宋某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其母并不知情,没有产生错误认识,也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因此汤某对其母亲不构成诈骗罪。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利,因房屋还由其母亲居住,因此汤某偷偷过户房产的行为,并未侵犯其母亲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侵犯了其母亲对房屋的处分权,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但盗窃近亲属财产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一般来说相对较小,从保持刑法的谦抑性,维护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角度,可以不认定为盗窃犯罪。
汤某对购房人构成什么犯罪?在购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汤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购房人名下,属于正常的买卖交易,购房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后,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购房人并无损失,汤某对购房人不构成诈骗犯罪。即便在其他继承人主张撤销掉汤某的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汤某将房屋过户到购房人名下,汤某属于无权处分,购房人依然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汤某对购房人不构成诈骗罪。
汤某私下出售房产的行为,对其他继承人的影响?汤某母亲宋某去世后,涉案房屋本来应该作为遗产在完成继承之前,由全部继承人共有。但是汤某偷偷把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出售给他人,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后,其他继承人便无法对涉案房屋再形成共有。此时,其他继承人可以就汤某出售房屋所得房款,按照继承比例进行分配,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其他继承人并未产生实际损失,汤某对其他继承人不构成犯罪。
汤某使用伪造的公证书行为,包含了伪造公证处印章的行为,这一行为可以认定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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