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买卖分行为
2018年11月15日,广州交警民警在办理覃某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非汽车类违法案件时,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违法当事人覃某与居民身份证的照片不符,经公安网查询及询问,发现其存有金钱交易冒名顶替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嫌疑,经办民警立刻对冒名顶替嫌疑人陈某进行询问,固定相关证据,同时,暂停给其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11月21日,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传唤询问,随后将违法嫌疑人陈某连同已固定的证据移交越秀分局处理。证据确凿,越秀分局最终对违法人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并追缴其违法所得3000元。
但是
那些参与买卖记分的违法行为人
他们的手段一直在“更新”
不断找机会钻法律空子
近期,有网友向蜀黍反映
微信朋友圈出现了“骗分”新套路
歪脑筋都动到了
广州交警为大家提供的便民渠道上
利用微信处理交通违法的功能
来骗取各位驾驶人的驾照分数
通过多种渠道骗分的违法者
△点击可查看大图
受骗人案例
△点击可查看大图
这种卖分买分的案件
有几个鲜明的特点
① 作案时间短且不受限制,通过手机、电脑等就可进行操作。
② 作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发展“新客户”、有人负责送人消分、有人负责吓退卖分人等。
③ 专门“套路”贪小便宜的驾驶员,先高价诱导司机同意出售分数,一旦得手便用各种借口推迟付钱,并微信、QQ拉黑,从此消失。
④ 钻法律的空子,目前针对此类案件尚没有明确适用的法律,加上卖分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很多受骗用户也不敢报警,担心自己被抓。
蜀黍提醒大家
若遇到此类违法侵害,应及时报警
并积极收集证据,保存相关信息
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线索
买卖分行为 严查不贷
在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中
不仅“卖分”违法
“买分”的第三方
和中间委托人的行为也违法
买卖记分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
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一经发现,交警将严查到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各方违法嫌疑人
作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行政拘留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在基层,都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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