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某个周六,我从学校打球回来,大白天也看到了三楼的客厅里透出隐约的红光。通向北面阳台的落地门开着,我看到那好像是一个佛龛,而那红色应该是日夜常亮的电子蜡烛。
我没想到在夜晚想象了那么久的香艳谜团,最终在一个大白天里就这样被毫无预料的解开了,而且这答案还是如此圣洁虔诚,不由地站在原地愣了神。
身体忽然就被什么人撞了一下,我回头,看到一张明媚的脸,手里拿着一个甜筒,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脸歉意地冲着我假笑。
我没想过之后的十八年里,我闭上眼都忘不了这个瞬间——如果我知道,我应该会更仔细地看一看这张脸,更认真地记下每一个细节,好在余生里有更多可以回味依赖的东西,以体现这一刻对我的重要性。
这是一个姑娘,个子娇小,就算伸长脖子仰着头,也不过到我锁骨的样子。
我没搭理她拱着手道的歉,跟女孩子多废话对当时的我来说,实在不是件酷的事情。我回过头继续往14号门洞里走,没想到她畏畏缩缩跟在我身后。我站在大楼前掏钥匙,摸遍运动裤口袋就是没找到,她就这样舔着冰激凌站在我边上笑眯眯地看着,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我刚要按门铃,她挥手示意拦住了我,她从包里拿出一串钥匙,抓出钥匙扣上的门禁匙对扫描区扫了一下,说:“进去吧。”
提示音滴滴响了起来,我握住把手把门打开,却没有进去。她指指门里头:“你进去呀?”我还是没有搭理她,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只是倔强地拉着门不动,像是酒店门口尽忠职守的门童。她笑了笑说:“小孩子,还挺绅士的。”
那是她第一次从我身边经过,我记住了她用的香水的味道。人类好奇怪,嗅觉反而会是你记忆最深刻的感官体验。在人群中每次我闻到这种微甜的果香,都会下意识地寻找,是不是她在这里。
八个月后她告诉我说,那种味道叫洛丽塔——当我在QQ上,假扮女人成为她“闺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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