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报告老婆,我捡到一个大便宜》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想起了我的故事,我说给你听听,若有点意思,你帮我发出来哈。谢谢。
我妈做的鳝鱼羹是一绝,我是我妈的嫡传弟子。据我室友说,我做的鳝鱼羹,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我室友说的话,大多靠不住,当不得真。
做鳝鱼羹非常麻烦,首先,必须是三两重的鳝鱼,轻于三两太嫩,没嚼头,重于三两则太柴,嚼不烂,还得是野生的,可遇不可求。找到合适的鳝鱼后,需用我妈的独家配方喂养7天。然后,宰杀、去骨、剁成肉泥,配上七七八八的食材佐料,大火烧开后再以文火焖两个小时,才能做成鳝鱼羹。别说做,单是把这做的过程写下来,已经很烦人,所以,不是特别的日子,我一般不做鳝鱼羹。
为了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一个星期前,我就开始找鳝鱼。不是太小,就是太大,要么就是人工饲养的,各种条件都符合了,又长得太凶,或者像蛇一般阴险。我跑了三个菜市场,才总算找到一条有模有样刚刚好的,有点小贵,120块钱,我也买了。
早上5点,我就起来了,处理好7天前买回来的鳝鱼,用文火焖上。趴在门上听一听,听到我室友响亮的呼噜声,我就到公园唱歌去了。
我只唱邓丽君的歌。邓丽君之后,出过好几茬天后级歌星,我都不以为然,她们若能叫星,邓丽君就是月亮,无与伦比的月亮。有人问我:“邓丽君的歌好在哪里?”我只是邓丽君的一个小歌迷,不是乐评家,说不出所以然,只能用《小城故事》的一句歌词回答说:“人生境界真善美,这里已包括。”邓丽君的歌曾被视为靡靡之音,我室友一听我唱邓丽君就惶惶不安,只怕我被靡靡之音腐蚀了,但我无所谓,如果说邓丽君的歌声是靡靡之音,我宁愿被她腐蚀至死。个人觉得,邓丽君的歌美而不艳,郁而不闷,痛而不苦,怨而不恨,不绝望,不愤怒,每当我迷茫的时候,唱一唱邓丽君,我就感觉到一股宁静的力量,可以赴汤蹈火、视死如归。
在公园的放歌角,我已拥有了一群粉丝,他们奉承我是邓丽君再世,还有人录下我唱歌的视频,发到抖音上,点击量成千上万,叫好声一大片。对这些,我全不在意,我知道自己的分量,唱歌于我,只是释放压力,好玩而已。我每天只唱一个小时,唱完掉头就走。
唱完歌回到家里,我室友已经起来了,正看着电视发呆,见我回来,就问:“领导,今天早上有什么好吃的?”
我说:“室友,稍等哈。”
厨房里的鳝鱼羹恰到好处,弥漫着邓丽君歌声的味道。
我打开泡菜坛子,捞出两只泡椒、一只萝卜,切切,装盘,洒几滴香油,小菜就有了。
我端上鳝鱼羹和小菜,我室友像狗一样吸吸鼻子,勺一碗鳝鱼羹,闻一闻,嘿嘿一笑,说:“有情况。”
我室友默默地吃完一碗鳝鱼羹,装第二碗的时候,他认出我是谁了,说:“老婆,就算我丈母娘再世,也一定做不出这么带劲的鳝鱼羹。”
我室友是我老公,叫刘士友,三年前得了老年痴呆症,老把我当居委会干部,叫我“领导”,和我分床而睡。相处几十年,我和他已处成了朋友,同室而居的好朋友,我就把“士友”叫成了“室友”。
我室友是我的中学同学。有一次,我妈做了鳝鱼羹,我带去学校,我室友偶然吃到,大惊小怪,此后,就常常问我要鳝鱼羹吃。吃了好几年,他深得我妈欢心,就成了我的老公,让我学到了我妈的拿手绝活。
我室友大部分时候把我当居委会干部,只有在吃鳝鱼羹的时候,才想起我是他老婆。
于是,有必要的时候,我就做一顿鳝鱼羹。
吃鳝鱼羹,成了我们家的重要仪式。
第二碗鳝鱼羹还没有吃完,我室友想起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他放下碗,说:“老婆,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哦,五十年了,金婚啊。”
我儿子,我女儿,我孙子,我外孙,他们生活在别的城市,逢年过节,我和我室友的生日,他们会打电话,或者回来,但我和我室友的结婚纪念日,他们不知道,也没有问。
结婚纪念日,不需要太多人知道,糊里糊涂的老头子,他能记得,我就知足了。
我眼圈发红,说:“被你欺负五十年了。”
我老公说:“老婆,来一个《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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