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51.1为肿瘤化学治疗疗程和Z51.2其他化学治疗。
这个也是为之前文章中的错误进行修正,在之前我们讲到当肿瘤化学治疗在疗程内则用编码Z51.1,如果不在疗程内则用编码Z51.2,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是被翻译误导,也是没有按照正确编码查找流程而导致的错误。
查主导词:化疗:
可以看到肿瘤(癌瘤)的化疗才使用编码Z51.1,其他方面的化疗则使用Z51.2,也即如果不是肿瘤的化疗则不能使用编码Z51.1。日常编码中,Z51.200化学治疗,其他的和Z51.200x008化学治疗是不能用于肿瘤的。
在ICD-11中,则只有QB97肿瘤的化学治疗疗程这一个编码了,而Z51.2则被映射到QB9Z为不涉及器械的非手术干预而与保健机构接触。
2、S06.7颅内损伤伴有延长的昏迷。
在之前的文章中提到(颅脑(内)损伤的编码讨论),S06.7是当不明确具体颅脑损伤类型时使用,当明确具体类型时则需编码具体类型,所以扩展编码S06.700x001-S06.710如不是特殊情况不能作为主要诊断编码。但当时并不明确什么是延长的昏迷,卷一和卷三也没有具体的解释。
在ICD-11中,取消了S06.7颅内损伤伴延长的昏迷这个编码,S06.7映射为8E20持续性植物状态(或8E21永久性植物状态或8E2Z未特指的意识障碍)。所以,我们可以根据ICD-11中的映射,将延迟的昏迷理解为植物人状态或一种持续的意识障碍。
综上,ICD-11在尚未实行的情况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一些ICD-10中解释不足的编码,也能为我们提供一些编码思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敬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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