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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整理|诈骗犯罪解读与分析(七)辩点之量刑指导

量刑指导: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符合《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追究刑事责任。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 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1、诈骗罪的量刑指导


最髙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 指导意见》对诈骗罪的量刑规范化作出了规定,201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 刑指导意见》均已被废止,辩护律师应当掌握最新的规定,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便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做好委托人和当事人的 庭前辅导工作。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 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 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增加了对集资诈骗罪的量刑规范化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掌握最新的规 定,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便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做好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工作。


1)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5年至6年有期徒刑幅 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二)(试行)》增加了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规范化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掌握最新的规定,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便制定合理的辩 护策略,做好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工作。


1)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5年至6年有期徒刑幅 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4、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二)(试行)》增加了对合同诈骗罪的量刑规范化规定,辩护律师应当掌握最新的规 定,掌握如何根据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便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做好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工作。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 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 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财产刑适用的指导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就金融诈骗犯罪的财产刑适用 作出的规定认为:金融犯罪是图利型犯罪,惩罚和预防此类犯罪,应当注重同时从经济上制裁犯罪分子。刑法对金融犯罪都规定了财产刑,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法判处。罚金的数 额,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对于具有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对于本应并处的罚金刑原则上也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单位金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适用罚金刑, 应当根据刑法的具体规定。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罚金刑,并规定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条款处罚的,应当判处罚金 刑,但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罚金的数额,应当低于对 单位判处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的,不能附加判处罚金刑。

作者:刘欣,北京市京师刑辩律师,电话:13717628341。原全国未检业务办案能手、全国检察系统巡讲团讲师、省十佳公诉人、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最佳辩手,省司法系统培训讲师、省青年联合会法律风险防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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