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太离谱了!”广东广州,男子按父亲“遗言”继承房产,万万没想到,竟遭到哥哥姐姐的拒绝,哥哥称:这只是你“挂户口”的地方并非产权!

“太离谱了!”广东广州,男子按父亲“遗言”继承房产,万万没想到,竟遭到哥哥姐姐的拒绝,哥哥称:这只是你“挂户口”的地方并非产权!


广东广州,男子王老四有兄妹5人,在家排行老四,也最孝顺。自从20多年前,爷爷奶奶和母亲走后,王老四便搬来与父亲老王居住在一起,照顾着父亲的起居。(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父亲老王知道,5个子女中有2个他最担心。其一是王老四,老顺,但最老实。

王老四的哥哥和三个姐姐成家后,都买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唯独王老四成家多年,事业始终没有什么起色,一家人连个房子也没有。

所以,老王担心

另一个则是三女儿,三女儿王老三虽然嫁了个有钱人家,也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多年观察下来,他发现三女婿不是个东西,总在外面寻花问柳乱搞,夫妻俩总是争吵,生活不算幸福。

所以,老王也担心自己身故后,三女儿再跟女婿争吵没有去处。

知子莫如父,老王把这一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直到2002年的某天,老王终于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并立下“遗言”,其中明确表示:我本人过身后,原意将现住房屋产权留给四仔王老四,三女王老三有居住权,房屋不能出租或出卖,如有变动需经五儿女签名同意。本人余下现金首饰留给五儿女平分,部分金饰、港币存折系三女王老三所买应归还。我房屋冷气、电视机、衣车系五子女所买应归还。

老王觉得自己这样安排非常完美,既让王老四有了居住之地,也给三女儿留下了后路。

然而,就是这样一份“遗言”却在老王身故后,给王老四带来了麻烦。

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立下“遗言”几年后老王便撒手人寰,办理完老王丧事后,王老四拿着老王立下的“遗言”要求其他兄妹四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却遭到了4人的反对。

于是,王老四据《遗言》依法要求继承上述房产全部所有权时,却遭王老二等四人拒绝,致使王老四至今未能取得房产所有权及办理房产的继承、过户等将其余兄妹4人告上法庭请求:1、判令坐落于广州市某房屋房的全部所有权份额由王老四继承。2、判令王老二等四人于本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协助王老四办理上述涉案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3、本案诉讼费由王老二等四人承担。

法庭上,哥哥王老二辩称:从遗嘱内容看,遗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父亲“遗言原意将现住房屋产权留给四仔王老四,是产权给王老四,条件为不能出租、不能出卖,而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应该有占有、收益、处分等内容。老王将收益及处分权没有给予王老四,在所有权中处分权最为重要,占有、收益权可以让渡,而处分权不能让渡,老王没有将处分权给王老四,故遗嘱原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把产权给予王老四。

从老王的文化水平及当时的生活环境看,其生活的年代对户籍非常看重,平时“担心王老四一家没有地方挂户口”,故老王所说的产权仅仅是给王老四一家挂户口的地方,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权。

故请求法院驳回王的诉讼请求,诉争房产由五子女平均继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法院会怎么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具体到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点之一在于遗嘱中“原意”二字的认定,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遗言》中关于涉案房屋的表述,全文并无转折或但书,具有逻辑上的一体性,结合罗某的年龄及文化程度,认定《遗言》中“原意”为笔误,实际应系“愿意”之义。该《遗言》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
其次,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具体到本案中,老王的《遗言》中将涉案房屋产权遗留给四儿子王老四的意思表示是清晰明确的,其关于三女王老三有居住权、未经同意不能出租或出售等只是遗嘱附有的义务,系对继承人所有权的限制,而不是对所有权的否定,不足以推断出被王老二所辩的只是给王老四一家挂靠户籍的意思。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王老四继承涉案房屋的所有权时,需尊重被继承人老王生前遗愿,履行《遗言》所确定的王老三有居住权及未经王老二等四人同意不得对涉案房屋出租或出售之义务。

最后,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一、被继承人老王遗下的位于广州市某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份额由王老四继承;二、王老二等四人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协助王老四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三、王老二等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王老四支付案件公告费950元

一场兄妹之间的纠纷,这才落下帷幕。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别忘了点个「在看」「赞」,您的认可,是我持续分享的动力。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怎样过户更划算房屋赠予与买卖过户税费各不同
【审判指导】不能因遗嘱的个别错误或歧义轻易否定遗嘱效力
母亲遗言设限制,儿子继承遇麻烦
房产证持有人忽然去世?该如何对房屋进行过...
“房屋买卖”“未成年监护”“离婚财产”,这些纠纷公证这样做化解→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无须再公证 能省几万元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