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妇女张某与一老年人陈大爷谈恋爱骗取对方8万余元,万万没想到,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文中皆为化名)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啊,陈大爷65岁,是一位退休职工,老伴去世十多年了,有一个儿子也已经成家。
陈大爷每月由有不菲的退休金,日子过得很悠闲,每天饭后不是下棋,就是跳广场舞。
某日,陈大爷在跳广场舞时认识了一位女士——张某,张某年纪比陈大爷小10多岁。
随着跳广场舞的次数增多,陈大爷与张某就熟络起来,两人跳完广场舞后,经常会一起散步聊天。
接触后,陈大爷发现张某性格爽朗,很是喜欢。
期间,张某自称离异,带有一儿一女,字里行间总是透露出生活的艰辛。
日子久了,陈大爷也动了恻隐之心,时不时的会给张某哪一些钱,每次张某都会比较感激地:“陈大哥人真好,如果能找个像陈大哥这样的男人嫁了那该多好啊。”
张某字里行间透露出对陈大爷的倾慕,这让陈大爷非常高兴。
陈大爷感觉自己就像回到了年轻时候一样,每天盼着晚饭后去跳广场舞。
他感觉自己恋爱了,爱上了张某。
这天,陈大爷鼓足勇气向张某表达了爱意,没想到张某却果断答应了,这让陈大爷更加喜出望外。
不过,正是这次“恋爱”,却让陈大爷麻烦不断。
就在陈大爷向张某表白后的第二天,张某突然哭哭啼啼地找到陈大爷说,她女儿得了心肌梗着急做手术,但手术费还差2万元。
看着好似很悲伤的张某,陈大爷于心不忍,二话不说就转了2万元给张某。
张某收到转账后,高兴地表示等她女儿出院后就可以考虑他们两个结婚的事情了。
陈大爷听后喜不自禁。
一周后,张某再次找到陈大爷,张某说她女儿出院了,本来打算过来跟他商量婚事呢,没想到她妈妈又突发心脏病住院了,必须做手术。
陈大爷看张某说得可怜,再次善心大发。
在得知张某母亲手术费需要先交6万元以后,陈大爷又给张某转了6万元。
几天后,陈大爷觉得既然将来要跟张某生活在一起,那么现在“准岳母”住院了,自己怎么也应该去探望探望才行。
于是,陈大爷打电话给张某,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没想到,张某却说,根据她们家乡的风俗习惯,没结婚前去医院探望对方父母不吉利,拒绝了。
闻听此言,陈大爷也没觉得不妥。
既然人家有这种忌讳,该注意就注意下也没事。
可没想到,第二天当陈大爷再次给张某打电话时,却再也打不通了。
陈大爷慌忙跑到张某之前的住处,结果张某也不在,担心张某出事,陈大爷着急忙慌地跑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听完陈大爷的讲述,怀疑陈大爷可能被骗了。
民警通过张某的电话号码,查到了张某身份信息和真正的家庭住址。
陈大爷一看照片,竟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张某,大喜过望。
陈大爷照着民警查到的家庭住址,来到张某家。
当陈大爷忐忑地敲响张某家的大门时,开门的正是张某,陈大爷心奋地就一把抱住张某。
看到陈大爷,张某先是一愣,随即大声喊道:“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
陈大爷当时就懵了,这不是张某吗?为什么说不认识我?
这时,屋内传来一声中年男子的声音,老婆是谁啊。
陈大爷此刻彻底懵了,而尾随陈大爷来的民警发现了不对劲,迅速冲上来将张某制服,随后带回了警局。
经过办案人员的审讯,张某最终交代了自己通过跳广场舞结识并以恋爱的名义虚构身份事实骗取陈大爷钱财的犯罪事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院会如何判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具体到本案中,就是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与事实,骗取陈大爷财务8万余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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