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辩 书
一、XXX要求未签订合同双倍赔偿不应得到支持。
XXX在公司里不是普通员工,他们身处重要岗位,是公司管理层。督促公司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妥善处理劳动用工关系,是管理层的职责所在,前述三人是导致全体员工均无劳动合同的直接责任者。他们在其位不尽其职,反而要求外国老板(外国独资公司)对失职者承担责任,实属只享权利不担义务的无理要求。如果因为严重失职后果,却能获得双倍赔偿,显然有失公平。
二、XXX加班费要求不应得到支持。
领导层是工资、加班等劳动定额制度的制定者,现工资构成,劳资双方各持一词,无法明确,领导层同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他们混水摸鱼主张有加班,依法不能得到支持。
总之管理层应对自己的失职行为负责,另外,对他们实施的其实恶意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诉的权利。故依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请求驳回上列申请人的双倍工资请求及加班费请求。
此致
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