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在给农民分配土地的同时,也增强了农民对政权组织的认同,使农民第一次具体意识到这一政权是属于自己的。民国时期赋予农民以抽象的民权地位得以实现,并增强了农民对新政权的认同。
土地改革后,土地分散于亿万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看来,这还只是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任务,推翻了旧社会的统治体系,还没有建构新政权的统治基础。于是,在土地改革完成不久马上开始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重要内容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实行集体化。政权组织建设与经济组织建设合为一体,并因此发展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
如果说传统国家的阻隔国家权力集中和渗透的只是非正式和非组织形态的“胥吏”,那么,当下中国阻隔国家权力集中和渗透的则在相当程度上来自于正式和组织化的基层官员。这是改革后乡村治理体制面临的新挑战。国家政权如何在乡村社会扎根仍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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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民社会是一个分散的而不是组织内分化的社会。要将一个“一盘散沙”的农民社会整合到国家体系中来,仅仅依靠外部性的政权机构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得以成功地进行乡土政治整合,得力于政党向乡村的延伸。通过政党对农民进行组织与动员,从而将一个传统的乡绅社会改造为一个现代政党领导和组织下的政治社会。
政党下乡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组织农民。农村党组织的建设不仅是将那些愿意为党工作的人吸收入党,更重要的是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去组织农民。由此改变传统农民的分散性和狭隘性。
政党下乡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进行乡村动员。政党下乡不单纯是将农民组织起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党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实现党的目标。
对于现代中国建构中的乡村治理来说,政党整合发挥着政权整合所不能够发挥的作用。乡村社会在相当程度正是通过党组织而不是政权组织加以治理的。党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权力主体。 【阅读全文】
中国共产党“宣传下乡”的目的是进行广泛的农村动员,将广大而分散的农民组织到自己的旗帜下。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以武装斗争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目标的,“宣传下乡”的重要功能是对分散的农民进行组织整合,将农民由一个自在的阶级上升为自为的阶级,从而使之成为具有阶级意识和阶级觉悟的革命阶级。
“宣传下乡”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动员,目的是将分散的广大农民组织化,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力量。“宣传下乡”的过程也是植入和强化农民的政党意识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得以通过“宣传下乡”,改造千百年以来形成的乡土意识形态,并建构起新的意识形态,其突出特点是将宣传工作延伸到底层社会、延伸到人的灵魂深处,从而打通上层与基层、国家与乡土社会的精神通道,建立起一体中的相互联系的精神意识网络。这一特点体现在一系列宣传工作机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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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战争时期形成的动员体制承继下来并制度化,形成了下派工作队、行政体系建构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动员模式。通过这一模式,行政机制得以全面迅速向乡土社会渗透。
20世纪以来,“任务”一词愈来愈广泛和深入地进入到乡土社会,成为乡村治理中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之一。它表明国家行政机制通过各种指标活动达到影响和支配乡村社会的目的,并由此建构起农村人口的国家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国家得以迅速重新构造乡土社会,相当程度在于将命令-服从机制引入乡土社会领域,行政机制由行政组织内部扩张到乡土社会。
乡村治理体制由公社制和村民自治制的转变正是现代国家建构进程的必然产物。“行政下乡”也将具有新的形式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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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通过“政策下乡”,将政策输出到农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对高度分散的乡土社会进行政策整合,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政党下乡的政策下乡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命运,使农民对政策的依存达成前所未有的高度。他们不再是与世隔绝的“桃花源中人”,而成为直接受政策所支配的“政策对象”,并由此进入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政治共同体。
在农村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经’是好的,下面的和尚给念歪了”等。这说明,农村社会实际受两种政策的支配和规范,一是来自于中央的政策,一是来自于地方的政策,有时又称之为“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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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的“法律下乡”是伴随现代国家的“政权下乡”而展开的。如果按韦伯的划分,国家统治类型分为传统型和法理型。现代国家属于法理型统治,它的建构包括不可分离的两个取向:一是将国家机构及其权力一直延伸到国家主权范围的地域;二是国家机构按照统一的、体现主权者意志的法律进行治理,即依法而治。
大规模的“法律下乡”对于乡土社会的制度整合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推动着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向乡土社会的全面渗透。
20世纪,特别是1980年代以来,伴随“法律下乡”,国家法律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农村社会。而在“法律下乡”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制度性冲突。导致传统中国的“国法不下乡”的重要原因是农村社会可以通过其内在的“民间法”调整其社会关系,一般不需要“国法”的外部性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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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在研究“政权下乡”、“政党下乡”、“政策下乡”和“法律下乡”等一系列国家控制性或规制性渗透的过程中,发现中国还有一种特殊的国家渗透方式,这就是通过“七站八所”等机构,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在服务中将国家力量渗透于农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
“服务下乡”是国家向乡土社会渗透的一种新的方式。如果说“政权下乡”更主要的是国家借助政权强制力对乡土社会进行控制的话,那么,“服务下乡”则是国家通过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将国家权力延伸到乡土社会,是“政权下乡”的重要补充,并能够起到国家政权整合所无法起到的作用。
国家设立“七站八所”,一方面前所未有地将公共服务传递到乡土社会,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也通过公共服务将国家权力带入乡土社会,实现国家对乡土社会的进一步整合。可以说,“服务下乡”是非强制性但更有成效的“软性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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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已是当代中国研究中的“显学”,回顾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政权或执政党面对情况复杂的乡村,如何重新建立权威和领导机制等问题,有助于我们理解诸多当下现实,并从现实出发寻找未来发展的方向。徐勇教授以七个“下乡”为脉络,详尽深入回溯了这段并不久远的历史过程。配合这些阐述,编辑推荐了与各论题相关的文章供读者参考。徐勇教授在大多文章的结束,都论及目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都可能会是今后研究的热点和重点,本站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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