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茂仁政两公长次序分与万安村入谱的探讨
广西 贺州 董全吉
乾隆十五年(1750年)四月十八日立 灵川匠人刘士潘刻的《当神炤冏刻碑》:“立写休息合同人:长房:董元玉、洪挺、溢挺;二房:董安庠、安华、安材、安质;晚房:董安仲等”,所引发的探讨:第一:董维公生子二:仁茂、仁政,谁是长子?;第二:万安村族谱从那一代入谱?
一、仁茂、仁政两公哪一个是董维公的长子?
依据乾隆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当神炤冏刻碑》:长房是桥背村。因此,仁茂是长子,才符合碑刻的次序。
那为何桥背村、珠玑村(龙眼村)的族谱以“仁政”为长子呢?该两地族谱最大的不足是仅仅有《一脉宗谱小引》,没有历次修谱的谱序;马山村历次修谱的谱序比较完善:如保留崇祯元年郡廪生士科(董禹,号士科,郡廪生)谱序、康熙六十年辛丑岁邑庠超然(董其俊字超然。郡廪生)撰续谱序、嘉庆十二年丁卯岁长清撰谱序等。但是,该谱却是以长子“仁茂”作为记载。
因此,既有碑刻佐证,又有族谱相互佐证。当然,以仁茂公作为董维公的长子,是符合的。
从乾隆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当神炤冏刻碑》:钟山伦序13世董元玉、14世董洪挺、溢挺,为长房桥背村代表;二房为钟山伦序13世董安庠、安华、安材、安质,为万安村代表;晚房为钟山伦序13世董安仲,属于龙眼村代表。
那为何桥背、龙眼村以“仁政”为董维公长子呢?
这就涉及到董统公、董维公两兄弟,长兄是董统。但依据族谱:1俊庸---2董统(生子一:仁义)、董维(略)---3仁义---4杰玺(自立杰玺村即珠玑村今龙眼村,立杰玺户,因世乱被捉充饷,亡绝)。
仁政公此时继徙居石围塘后,因杰玺坊立户无后,则为董统公继子,则迁徙“杰玺坊”。故有马山谱“董统生仁政”记载。毕竟立户涉及到明朝按户抽丁,当时只有“文坤公户”和“杰玺户”两个户籍,既然,“杰玺户”已被抽丁过,仁政公先迁居石围塘,后入户“杰玺户”也是防止抽丁之故,既然是入户“杰玺户”,当然也就是董统公的继子。这本是正常的现象,如此宗谱应列“仁政”在“仁茂”公先,其后,乾隆十五年后的宗谱,误认为“仁政”为董维公长子。
其次,仁政入户“杰玺户籍”,故其子与“仁义”之子“杰玺”同字辈,名“杰珍”。
在乾隆十五年之后误载“仁政”为长子,然《当神炤冏刻碑》明列“仁茂”公裔孙为长房。
二、万安村从哪一代开始入谱
因桥背村与万安村(原名:桥背寨仔)分田到户的用水争执,以及对万安村入谱的看法,主要集中在两个不同看法:
一是万安村一直没有入谱;二是应该在华禄公后入谱,现在超前在第三代入谱不符。
(一)、对于第一种看法,与正常的先祖做法不符。从元末元顺帝廿五年(1357年)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历经375年;即使按照董维公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丙子科举人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也历经294年。如没有列谱,十四代先祖也不会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列万安村为二房,更加不会分得田地,因此,万安村没有入谱之说不成立。应该是钟山伦序第十四代清朝乾隆十五年以后,从第十五代开始,万安村的字辈与桥背村不统一,也才开始不再列入族谱。
其次,从村名称呼,为何不称呼其他“某某寨仔”,桥背村与其他村在解放前都如此称呼 “桥背寨仔”,也就承认是桥背村分出的。
再者,万安村的字辈从钟山伦序第七代与桥背、龙眼村基本一致,从14代以后分田地以后,字辈才没有统一(龙眼村的字辈读音一致,书写属于后人续谱记载不一所致)。
世代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桥背 |
仁 |
董 |
鼎 |
元 |
文 |
廷 |
宗 |
思 |
董 |
宗 |
安 |
挺 |
嗣 |
书 |
知 |
龙眼 |
仁 |
杰 |
鼎 |
元 |
文 |
廷 |
宗 |
思 |
董 |
宗 |
安 |
挺 |
董 |
舒 |
智 |
万安 |
仁 |
董 |
纯 |
裕 |
文 |
一 |
宗 |
思 |
世 |
宗 |
安 |
永 |
仲 |
试 |
宗 |
(单名用“董”表示)
(二)、对于第二种看法,猜想从华禄公后列入才准确,认为“毕竟华禄公的偏房为李氏太婆,应该喊华禄公为姑爷”。
然而,这样的猜想,也与实际不符,且与《当神炤冏刻碑》明列万安村为二房不符。
1、在华禄公之后不可能分为三房
世系为:1俊庸---2董维---3仁茂公---4董显—5鼎崇高(生元瑞、元瑀)、鼎嵩(迁徙护塘坊,略)----6元瑞(生子一:文杨,文杨生廷球,无后)、元瑀----7文质、文宝;3仁政---4杰珍---5鼎禄---6元明、元琮;
因仁茂、仁政后裔在钟山伦序第五代以后就起码在3人以上,即鼎崇高、鼎嵩、纯胜;此时,插入第五代,就不符合三房了,而是四房或更多。因此,插入华禄公之后的世系,是与《当神炤冏刻碑》记载不一致的。
2、从时间分析,仁科公应该为董维公的管家变成养子
马山村嘉庆十二年宗谱记载:“董维公,明景泰七年(1451)丙子科举人,载于《富川县志》”。
依据董全吉2012年2月8日《董槐在广西的裔孙的出生日期推测》、2014年10月9日《槐公广西后裔的生辰推断(调整)》作出的出生时间推测:董槐(1186年)、世祥(1246年)、士选(1275年)、芝蓝(1304)、文坤(1330年)、董斌(1347)、董馀(1365)、俊庸(1382)、董维(1400)、仁茂(1416)、董显(1432)、鼎崇(1448)、元瑀(碑刻生于1465)。【推定理由以:董槐仅一年即淳祐六年(1246年)在广西并去朝廷不再复返;俊庸的六世裔孙董元瑀墓碑确定的元瑀公生于明成化乙酉年公元1465年,殁于嘉靖十二年癸巳年公元1533年二月二十九巳时;文坤公洪武三年1370年上举里长;董馀公永乐六年(1408)任职案牍;俊庸公永乐年间,承居厚主坊。董维公明景泰七年(1451)丙子科举人;董显公“成化四年(戊子、公元1468年)宝兴有司乃禄公,书宫禄公旧爷同赆禄公入试。大廷选为南京国子监官育成均纪后铨礼部春官”等记载。理由不再此详议。】
依据怀集族谱记载:法志公生子四:亚二、亚三、宗聚、佛祖;宗聚生子三:亚猛、玄亮、玄庆。法志公洪武三年1370年结婚,永乐二年1404年迁徙怀集;玄亮墓碑刻去于“天顺甲申八年”即1464年。2023年董全吉推定:董武字法志(生于1349);董宗聚(生于1375);董玄亮(生于1395),依据玄亮墓碑刻“去于1464年,则享阳寿70岁。
法志公洪武三年1370年结婚,永乐二年1404年,相距34年,结婚时间起码在16—22岁之间,故到怀集50---56岁。即在1348---1364年出生,以董武字法志,对比董斌1347年出生,则以1349年出生比较符合,则21岁结婚,迁徙怀集则为55岁。
依据钟山族谱记载文坤公洪武三年1370年上举里长,则为董武字法志贺县结婚时间;俊庸公与玄亮公为同曾祖父的族兄弟。若钟山俊庸公70岁或更早去世,则必定在景泰二年(1451)前去世,也就是董维公科举为举人时候,俊庸公早已去世,董维公的儿子都为考取科举,仁茂公科举族谱载“黉(hóng)门秀士”
黉门古代称学校,秀士德才优异的人,应为乡试“秀才”。因诺大的田地管理与地租、家庭长工的管理基本落在“管家”身上,流传的“养马”其实应该是“管家”。
怀集玄亮公去世时间,其与董俊庸为同一曾祖父。距离贡生董显字华禄的科举时间成化四年1468年,仅仅相距4年。若俊庸公也70岁才去世,距离董华禄贡生仅相距17年。证明钟山第四代华禄公贡生期间,董维公活着即将去世。那么,万安村的仁科作为董维公户的管家,董维公为其娶妻安家,也就属于养子,名字“仁科”应该是董维公给与起名。从钟山伦序第三代列入族谱是符合实际的。
仁科公其侄女嫁给华禄公为偏房,李氏太婆带着李氏亲属到护塘村管理家务。只有仁科公因为作为管家,也成为养子,也就不可能跟随华禄公的李氏太婆到护塘村。且在董维公之时,应该入户籍在“文坤户”(到万历年间桥背才另立户)。
那么,是否是仁茂公的“养子”列入第四代也符合分成三房呢?若是仁茂公的“养子”,华禄公肯定会让“仁科”继续作为管家,同到护塘。不会由李氏太婆安排李氏亲戚作为护塘村的“管家”。因此,相对成为董维公的养子比较合理,毕竟董维公年纪大,很多事情需要“管家”料理。而仁茂公正值壮年,一般少把管家当 “养子”的情形。作为董维公的养子,依据年龄排行第二。故乾隆十五年(1750年)《当神炤冏刻碑》,始列“万安村”为二房,并分得田地。毕竟,年纪大,即使仁茂公壮年,也要服从老人的交代。只因后人因田地纷争不清,经过294年左右,在亲戚朋友的见证下,在回水庙立碑,相当于在神庙面前发誓,不得再更改土地。长房(桥背、护塘、马山)、二房万安、晚房珠玑村,三房分土地山场(包括石围塘轮流管堰)的比例都是3:1:1,如“二房占得北边塘窖山地、石墙口地、 山岛、老寨肚地等里地。念伦墇、面前墇、老虎墇、茅栗墇地、念伦凹、牛义凹地、老虎凹底地、文杨山、猪仔二山,鸡母墇、老虎凹、槛山塘面地一所,牛义凹底地、龙肚垻、松柏垻等处土名,系二房管业,纳地税艮三分七里。石围塘管堰一年,纳潘成彩旺二户占艮二钱八分” 。
因此,仁科公作为董维公的下一代是符合的。若在华禄公以后,则不符合三房了。也许,正因乾隆十五年(1750年)《当神炤冏刻碑》明晰万安村田地山场,嫡子与继子的纷争,才舍去族谱记载。
1995年万安村与非俊庸公支系在钟山宗祠合修“钟山第二部俊庸公支系”《董氏宗谱》;2014年万安村修谱,明确“俊庸公支系二房万安村《董氏宗谱》”。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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