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快到啦!快来缴费吧!
钟山发布 2023-11-07 23:14 发表于广西
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您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将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我们衷心希望您及时参保缴费,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增添一份保障。现将参保缴费相关事项向您告知如下: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微信查找并关注“贺州医保”公众号→进入“医保服务”→点击“医保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用户认证→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险种、缴费年度、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选择“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确认险种、缴费年度、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方式→完成缴费。
在微信中依次点击:微信右下角“我”→“服务”→“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中的“社保”→“社保缴费”→进入“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无误后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在支付宝主页面中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缴费年度→核对缴费信息并确认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无误后点击“去支付”→完成缴费。
在与税务部门合作的各金融机构柜台办理缴费或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以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完成参保缴费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使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如在20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实缴到账信息,可持缴费凭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对。
来 源:贺州医保
编 辑:崔 超
投稿邮箱:zs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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